輔仁法學, 21. izdevums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暨研究所, 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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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15.
324. lappuse
... 商品之行為,始足當之。茲分別申述之如次。 1.將商標用於商品或包裝、容器、標帖、說明書、價目表或其他類似物件上( 1 )商標所貼附之物件依商標法第六條第一項之規定,商標之使用,指將商標用於商品或包裝、容器、標帖、說明書、價目表或其他類似物件上。之 ...
... 商品之行為,始足當之。茲分別申述之如次。 1.將商標用於商品或包裝、容器、標帖、說明書、價目表或其他類似物件上( 1 )商標所貼附之物件依商標法第六條第一項之規定,商標之使用,指將商標用於商品或包裝、容器、標帖、說明書、價目表或其他類似物件上。之 ...
330. lappuse
... 商品貼附在商品上帶進市場,只是其讓與是無償而已,故將貼附商標之商品作為贈品送人,自更應被歸屬於第六條第一項商標使用之範疇內。基於以上說明,本文認為第六條第一項之「行銷」應採較為廣義之解釋,而包括第二項以外之其他為行銷目的之準備或促銷行為在內 ...
... 商品貼附在商品上帶進市場,只是其讓與是無償而已,故將貼附商標之商品作為贈品送人,自更應被歸屬於第六條第一項商標使用之範疇內。基於以上說明,本文認為第六條第一項之「行銷」應採較為廣義之解釋,而包括第二項以外之其他為行銷目的之準備或促銷行為在內 ...
334. lappuse
... 商品之裝飾、包裝或標示物之商品或服務提出要約、交易或為此目的而持有者,或 3.輸出或輸入該具有與商標相同或近似之標記貼附於商品之裝飾、包裝或標示物之商品或服務。以上三款僅適用於該等裝飾、包裝將有被作為該商品或服務之裝飾、包裝或標示物使用之虞 ...
... 商品之裝飾、包裝或標示物之商品或服務提出要約、交易或為此目的而持有者,或 3.輸出或輸入該具有與商標相同或近似之標記貼附於商品之裝飾、包裝或標示物之商品或服務。以上三款僅適用於該等裝飾、包裝將有被作為該商品或服務之裝飾、包裝或標示物使用之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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