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13. izdevums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硏究所, 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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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24.
151. lappuse
... 選舉候選人類似之限制。值得注意的是與聯邦政府選舉活動有密切關係之全國性政黨團體亦受制於聯邦選舉活動法一九七四年修正案之管轄。在該修正案中明文規定,全國性政黨不得為眾議院議員候選人支用一萬美元以上之選舉經費,不得為參議院議員候選人支用二萬 ...
... 選舉候選人類似之限制。值得注意的是與聯邦政府選舉活動有密切關係之全國性政黨團體亦受制於聯邦選舉活動法一九七四年修正案之管轄。在該修正案中明文規定,全國性政黨不得為眾議院議員候選人支用一萬美元以上之選舉經費,不得為參議院議員候選人支用二萬 ...
155. lappuse
... 選舉之權能。憲法第一條第四項宣稱:「舉行參議員與眾議員選舉之時間、地點與方法必須由各州之立法部門規範之;但除了關於參議員選舉之地點外,國會保有在任何時機以法律制定或改變上述規範之權限。」此一條文乃是國會有權規制選舉活動之最重要憲法基礎,同時 ...
... 選舉之權能。憲法第一條第四項宣稱:「舉行參議員與眾議員選舉之時間、地點與方法必須由各州之立法部門規範之;但除了關於參議員選舉之地點外,國會保有在任何時機以法律制定或改變上述規範之權限。」此一條文乃是國會有權規制選舉活動之最重要憲法基礎,同時 ...
164. lappuse
... 選舉過程,結果與當選人資格之權力,並不代表二國會亦有任命官吏主管上述業務之權能。國會應本於規範國會議員選舉之權能,一以法律規範當選人資格,而非本於憲法第一條第五項之意旨,成為其成員選舉、結果與資格之判斷者( judge )除此之外,聯邦選舉活動法所 ...
... 選舉過程,結果與當選人資格之權力,並不代表二國會亦有任命官吏主管上述業務之權能。國會應本於規範國會議員選舉之權能,一以法律規範當選人資格,而非本於憲法第一條第五項之意旨,成為其成員選舉、結果與資格之判斷者( judge )除此之外,聯邦選舉活動法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