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69.
19. lappuse
拋棄繼承之人「因故不能管理遺產時,則欠缺「法定臨時遺產管理人」,而其未委任遺產管理人,則欠缺「意定遺產管理人」。非訟事件法第七十九條規定之立法非目的,是針對無遺囑執行人之情形註廿三,於無人管理或無人願意管理遺產時,才由法院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 ...
拋棄繼承之人「因故不能管理遺產時,則欠缺「法定臨時遺產管理人」,而其未委任遺產管理人,則欠缺「意定遺產管理人」。非訟事件法第七十九條規定之立法非目的,是針對無遺囑執行人之情形註廿三,於無人管理或無人願意管理遺產時,才由法院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 ...
21. lappuse
得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 2 )除前述法院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為遺產選任遺產管理人(非訟事件法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外,非訟法院關於選任遺產管理人事件中的行為,包括: 0 審查遺產管理人資格對於由親屬會議所選出的遺產管理人,法院於受領親屬會議之 ...
得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 2 )除前述法院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為遺產選任遺產管理人(非訟事件法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外,非訟法院關於選任遺產管理人事件中的行為,包括: 0 審查遺產管理人資格對於由親屬會議所選出的遺產管理人,法院於受領親屬會議之 ...
24. lappuse
訴訟,只有破產管理人才有訴訟實施權,破產人雖有本案之適格,卻無訴訟實施權(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四條, 54 臺上 3231 號判例)以上財產管理事件中,第三人之有訴訟實施權,是由於其職務上對所管理之財產有處分權,而該財產之主體如非因法律之規定而喪失管理權 ...
訴訟,只有破產管理人才有訴訟實施權,破產人雖有本案之適格,卻無訴訟實施權(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四條, 54 臺上 3231 號判例)以上財產管理事件中,第三人之有訴訟實施權,是由於其職務上對所管理之財產有處分權,而該財產之主體如非因法律之規定而喪失管理權 ...
Lietotāju komentāri - Rakstīt atsauksmi
Ierastajās vietās neesam atraduši nevienu atsauks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