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87.
105. lappuse
契約各論債之發生之原因事實,即所謂之法律事實,或源於人之行為,或源於與人之行為無關之自然事件。人之行為得發生債之關係者,或為法律行為、或為違法行為、或為事實行為。法律行為因其成立形態之不同,又可分為單獨行為、契約及共同行為(亦稱合同行為)。
契約各論債之發生之原因事實,即所謂之法律事實,或源於人之行為,或源於與人之行為無關之自然事件。人之行為得發生債之關係者,或為法律行為、或為違法行為、或為事實行為。法律行為因其成立形態之不同,又可分為單獨行為、契約及共同行為(亦稱合同行為)。
118. lappuse
。無名契約之存在形態,尚經常集合二種以上契約之内容而形成之,此即學理上通稱之混合契約註廿八。製作物供給契約,旅店住宿契約、住院契約均是著例。研習上,無名契約雖較不受重視,但其適用甚為廣泛,或係事實,尤其是混合契約之適用,恐有特別關心之必要。
。無名契約之存在形態,尚經常集合二種以上契約之内容而形成之,此即學理上通稱之混合契約註廿八。製作物供給契約,旅店住宿契約、住院契約均是著例。研習上,無名契約雖較不受重視,但其適用甚為廣泛,或係事實,尤其是混合契約之適用,恐有特別關心之必要。
288. lappuse
>二、船舶拖帶係一方之船舶提供動力協助他方之船舶行進之契約就物的關係言,船舶拖帶係存在於拖船與被拖船間之協助關係。亦即須係船舶對船舶,始有船舶拖帶之可言。因此: ( 1 )以動力船拖帶無動力之駁船,而於無動力之駁船上載貨物。若二輪同屬一人所有, ...
>二、船舶拖帶係一方之船舶提供動力協助他方之船舶行進之契約就物的關係言,船舶拖帶係存在於拖船與被拖船間之協助關係。亦即須係船舶對船舶,始有船舶拖帶之可言。因此: ( 1 )以動力船拖帶無動力之駁船,而於無動力之駁船上載貨物。若二輪同屬一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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