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53.
75. lappuse
職是,當法官確信其裁判應適用之法律違憲時,基本法第一百條第一項,對於法官審理系爭案件所適用的任何訴訟法規而言,即成為得以直接適用而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之特別規定:法官依據該條項規定裁定停止系爭訴訟程序,提請聯邦憲法法院裁判該法律效力的一項中間 ...
職是,當法官確信其裁判應適用之法律違憲時,基本法第一百條第一項,對於法官審理系爭案件所適用的任何訴訟法規而言,即成為得以直接適用而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之特別規定:法官依據該條項規定裁定停止系爭訴訟程序,提請聯邦憲法法院裁判該法律效力的一項中間 ...
80. lappuse
是以聯邦憲法法院於具體法規審查程序中,並非立於一超級上訴審法院之地位,其僅是值法官於裁判具體訴訟案件,對於應適用之法律提出合理確信為違憲問題之際,對該法律違憲與否之效力問題為裁判 38 。肆、具體法規審查之實質內涵>依據德國現行憲法訴訟制度, ...
是以聯邦憲法法院於具體法規審查程序中,並非立於一超級上訴審法院之地位,其僅是值法官於裁判具體訴訟案件,對於應適用之法律提出合理確信為違憲問題之際,對該法律違憲與否之效力問題為裁判 38 。肆、具體法規審查之實質內涵>依據德國現行憲法訴訟制度, ...
119. lappuse
9 理案件法施行細則中之相關規定,而採用如德國國聯邦憲法法院之預審庭,先行審查並裁決不符程序要件之法官聲請釋憲案件。如此,應可減輕大法官之繁重負擔。其次,本文上述對法官聲請解釋之立法建議,與司法院於民國八十六年五月提出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
9 理案件法施行細則中之相關規定,而採用如德國國聯邦憲法法院之預審庭,先行審查並裁決不符程序要件之法官聲請釋憲案件。如此,應可減輕大法官之繁重負擔。其次,本文上述對法官聲請解釋之立法建議,與司法院於民國八十六年五月提出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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