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35. izdevums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暨研究所, 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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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31.
45. lappuse
... 受領人的標準息息相關,而第四步驟中的信賴表現,又與善意受領人免負已不存在之利益返還責任的功能相同;因此嚴格而言,已經經過信賴保護原則之審查而決定溯及既往撤銷之違法行政處分,因該處分而受領金錢或可分物之給付的受領人,大體而言均屬惡意受領人,應負 ...
... 受領人的標準息息相關,而第四步驟中的信賴表現,又與善意受領人免負已不存在之利益返還責任的功能相同;因此嚴格而言,已經經過信賴保護原則之審查而決定溯及既往撤銷之違法行政處分,因該處分而受領金錢或可分物之給付的受領人,大體而言均屬惡意受領人,應負 ...
61. lappuse
... 受領人因其他事由不能返還者,受領人應償還其價額。第八百十八條第三項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一項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免負返還或|限度內,歸於消滅。返還價額之責任。返還或返還價額之義務,於受領人所受利益已不存在 ...
... 受領人因其他事由不能返還者,受領人應償還其價額。第八百十八條第三項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一項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免負返還或|限度內,歸於消滅。返還價額之責任。返還或返還價額之義務,於受領人所受利益已不存在 ...
62. lappuse
... 受領人,以其所受者,無償讓與第三人,而受領人因此免返還義務者,第三人於其所免返還義務之限度內,負返還負任。返還請求權於受領時已發生訴訟繫屬同一之返還義務。給付基於一定之法律上原因,而依法律行為之內容,該原因有消失之可能者,於給付後法律上之原因 ...
... 受領人,以其所受者,無償讓與第三人,而受領人因此免返還義務者,第三人於其所免返還義務之限度內,負返還負任。返還請求權於受領時已發生訴訟繫屬同一之返還義務。給付基於一定之法律上原因,而依法律行為之內容,該原因有消失之可能者,於給付後法律上之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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