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26. izdevums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暨研究所, 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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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38.
151. lappuse
是,此際如由後順位義務人對本人履行義務,就其與先順位義務人間之關係而言,仍可成立無因管理”。又如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對債權人為全部或一部清償而超過其應分擔部分者,就其對債權人之關係而言,固為履行自己之義務,就其對其他有應分擔部分之連帶債務人而言 ...
是,此際如由後順位義務人對本人履行義務,就其與先順位義務人間之關係而言,仍可成立無因管理”。又如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對債權人為全部或一部清償而超過其應分擔部分者,就其對債權人之關係而言,固為履行自己之義務,就其對其他有應分擔部分之連帶債務人而言 ...
156. lappuse
義務,其為履行適當管理義務,自應盡適當之注意義務。惟民法上之注意義務,有 1.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抽象過失) , 2 .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義務(具體過失) , 3 .一般人之注意義務(重大過失)之分,管理人究應盡何種注意義務,民法未設明文。由於無因管理 ...
義務,其為履行適當管理義務,自應盡適當之注意義務。惟民法上之注意義務,有 1.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抽象過失) , 2 .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義務(具體過失) , 3 .一般人之注意義務(重大過失)之分,管理人究應盡何種注意義務,民法未設明文。由於無因管理 ...
167. lappuse
... 義務,以其所得之利益為限。」職是之故,於不當的無因管理,關於本人之權利義務,將因其是否主張享有管理所得之利益而有所不同,分述如下: ( 1 )本人主張享有因管理所得之利益:於正當的無因管理,本人依民法第一七六條規定,對管理人負有 1.費用償還義務、 2 ...
... 義務,以其所得之利益為限。」職是之故,於不當的無因管理,關於本人之權利義務,將因其是否主張享有管理所得之利益而有所不同,分述如下: ( 1 )本人主張享有因管理所得之利益:於正當的無因管理,本人依民法第一七六條規定,對管理人負有 1.費用償還義務、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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