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26. izdevums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暨研究所, 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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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24.
146. lappuse
... 他人事務:無因管理須就他人之事務,始得成立,惟不必全部為他人事務,事務之一部為他人事務,一部為自己事務者,就他人事務部分亦可成立無因管理。按事務依其性質可分為: 1 .客觀的他人事務,例如他人債務之清償、他人車輛之修理是。2 .中性的事務,即可以為自己 ...
... 他人事務:無因管理須就他人之事務,始得成立,惟不必全部為他人事務,事務之一部為他人事務,一部為自己事務者,就他人事務部分亦可成立無因管理。按事務依其性質可分為: 1 .客觀的他人事務,例如他人債務之清償、他人車輛之修理是。2 .中性的事務,即可以為自己 ...
147. lappuse
... 他人事務,因其性質上屬於他人利益之範圍,從而只要管理人認識其所管理之事務,係屬他人事務,且無贈與或將其做為係自己事務而管理者,即可認其有為他人管理之意思。關於主觀的他人事務,主張其係無因管理者,則須有外在相當事實,用資證明「管理意思」之存在。又 ...
... 他人事務,因其性質上屬於他人利益之範圍,從而只要管理人認識其所管理之事務,係屬他人事務,且無贈與或將其做為係自己事務而管理者,即可認其有為他人管理之意思。關於主觀的他人事務,主張其係無因管理者,則須有外在相當事實,用資證明「管理意思」之存在。又 ...
168. lappuse
... 他人管理事務」之管理意思,即欠缺「為他人」之主觀要件; 2 .誤信自己之事務為他人之事務,而管理之,是為幻想的管理,欠缺「管理他人事務」之客觀要件; 3 .明知他人之事務,而為自己之利益管理之,是為不法的管理,管理人主觀上並無「為他人管理事務」之管理 ...
... 他人管理事務」之管理意思,即欠缺「為他人」之主觀要件; 2 .誤信自己之事務為他人之事務,而管理之,是為幻想的管理,欠缺「管理他人事務」之客觀要件; 3 .明知他人之事務,而為自己之利益管理之,是為不法的管理,管理人主觀上並無「為他人管理事務」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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