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4. sējums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研究所, 1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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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42.
246. lappuse
... 生活關係,並已公然為夫妻共同生活,形成獨占、排他之身分關係,與法律上夫妻相同,因此法律不能忽視該事實,應予保護。是事實上夫妻應具有婚姻之意思,並已有夫妻共同生活之事實,至為明瞭。外國及我國學者,對此要件之須具備,均屬一致,由前開敍述,甚為明確 ...
... 生活關係,並已公然為夫妻共同生活,形成獨占、排他之身分關係,與法律上夫妻相同,因此法律不能忽視該事實,應予保護。是事實上夫妻應具有婚姻之意思,並已有夫妻共同生活之事實,至為明瞭。外國及我國學者,對此要件之須具備,均屬一致,由前開敍述,甚為明確 ...
329. lappuse
... 生活之根本原理的公序良俗者亦同,通姦之足以破壞夫妻間之共同生活而非法之所許,此從公序良俗之觀點可得斷言,不問所侵害係何種權利,對於配偶之他方,應構成共同侵權行爲。婚姻係以夫妻之共同生活為其目的,配偶應互相協力,保持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 ...
... 生活之根本原理的公序良俗者亦同,通姦之足以破壞夫妻間之共同生活而非法之所許,此從公序良俗之觀點可得斷言,不問所侵害係何種權利,對於配偶之他方,應構成共同侵權行爲。婚姻係以夫妻之共同生活為其目的,配偶應互相協力,保持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 ...
330. lappuse
... 生活所生之加害行為,應認為不具反社會性,而無違法性,或得阻却違法。苟不如此,夫妻輒以纖介之爭,對簿公堂,不惟有悖夫妻情誼及 ... 生活,依其性質可區分為經濟生活與保族生活。經濟生活為財產上之關係,其規範之法律為財產法;保族生活為身分上之關係,其規範之 ...
... 生活所生之加害行為,應認為不具反社會性,而無違法性,或得阻却違法。苟不如此,夫妻輒以纖介之爭,對簿公堂,不惟有悖夫妻情誼及 ... 生活,依其性質可區分為經濟生活與保族生活。經濟生活為財產上之關係,其規範之法律為財產法;保族生活為身分上之關係,其規範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