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4. sējums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研究所, 1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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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26.
323. lappuse
... 夫妻間人身侵權行為訴訟啟了端緒,其後有些法院之判決,對於夫妻間之人身侵權行爲訴訟,逐漸放寬其限制,認為應允許妻於受到夫之傷害時,得提起人身侵權行爲訴訟,尤其是當這些傷害行為係蓄意之時 4 *。而有些判決甚至已承認過失人身傷害之訴訟 50 49 在 ...
... 夫妻間人身侵權行為訴訟啟了端緒,其後有些法院之判決,對於夫妻間之人身侵權行爲訴訟,逐漸放寬其限制,認為應允許妻於受到夫之傷害時,得提起人身侵權行爲訴訟,尤其是當這些傷害行為係蓄意之時 4 *。而有些判決甚至已承認過失人身傷害之訴訟 50 49 在 ...
330. lappuse
... 夫妻相互間不得成立侵權行爲,從而自不生損害賠償之問題;後者認為夫妻間非不得成立侵權行爲,只是不得依訴請求損害賠償,是以此說學者又稱之為「訴訟禁止說」。二折衷說,又可分為三說,即質的限制說(責任限制說)、量的限制說(損害限制說)及時的限制說(請求 ...
... 夫妻相互間不得成立侵權行爲,從而自不生損害賠償之問題;後者認為夫妻間非不得成立侵權行爲,只是不得依訴請求損害賠償,是以此說學者又稱之為「訴訟禁止說」。二折衷說,又可分為三說,即質的限制說(責任限制說)、量的限制說(損害限制說)及時的限制說(請求 ...
334. lappuse
... 夫妻間侵權行為訴訟之三個理由,因與現制不符。故無加以檢討之必要,僅就十九世紀中葉以後之否定理由,加以檢討。(一)關於「破壞家庭平和及安穩」之檢討 1 家庭平和及安穩之破壞,與其說是由「侵權行爲訴訟」所引起者,不如說是由「侵權行爲」所引起。蓋於夫對 ...
... 夫妻間侵權行為訴訟之三個理由,因與現制不符。故無加以檢討之必要,僅就十九世紀中葉以後之否定理由,加以檢討。(一)關於「破壞家庭平和及安穩」之檢討 1 家庭平和及安穩之破壞,與其說是由「侵權行爲訴訟」所引起者,不如說是由「侵權行爲」所引起。蓋於夫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