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4. sējums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研究所, 1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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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40.
227. lappuse
... 共同監護之可能依我民法第一○八九條前段之規定,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担之。由條文內容可知,原則上是由父母共同行使親權。而父母對子女共同行使親權,應於父母與未成年子女同居之情況下,始有可能。婚姻關係存續中 ...
... 共同監護之可能依我民法第一○八九條前段之規定,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担之。由條文內容可知,原則上是由父母共同行使親權。而父母對子女共同行使親權,應於父母與未成年子女同居之情況下,始有可能。婚姻關係存續中 ...
246. lappuse
... 共同生活關係,並已公然為夫妻共同生活,形成獨占、排他之身分關係,與法律上夫妻相同,因此法律不能忽視該事實,應予保護。是事實上夫妻應具有婚姻之意思,並已有夫妻共同生活之事實,至為明瞭。外國及我國學者,對此要件之須具備,均屬一致,由前開敍述,甚為明確 ...
... 共同生活關係,並已公然為夫妻共同生活,形成獨占、排他之身分關係,與法律上夫妻相同,因此法律不能忽視該事實,應予保護。是事實上夫妻應具有婚姻之意思,並已有夫妻共同生活之事實,至為明瞭。外國及我國學者,對此要件之須具備,均屬一致,由前開敍述,甚為明確 ...
329. lappuse
... 共同生活而非法之所許,此從公序良俗之觀點可得斷言,不問所侵害係何種權利,對於配偶之他方,應構成共同侵權行爲。婚姻係以夫妻之共同生活為其目的,配偶應互相協力,保持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而夫妻互守誠實,係為確保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 ...
... 共同生活而非法之所許,此從公序良俗之觀點可得斷言,不問所侵害係何種權利,對於配偶之他方,應構成共同侵權行爲。婚姻係以夫妻之共同生活為其目的,配偶應互相協力,保持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而夫妻互守誠實,係為確保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