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18. izdevums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研究所, 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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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23.
198. lappuse
1.須不真正繼承人排除真正繼承人對繼承財產之占有、管理或處分( 1 )民法惟採遺產繼承,非被繼承人之子女而於戶籍上登記為其子女但未占有支配遺產者,不發生繼承回復請求權,此時以提起親子關係不存在確認之訴為已足。又,非被繼承人之子女主張自己為被繼承人 ...
1.須不真正繼承人排除真正繼承人對繼承財產之占有、管理或處分( 1 )民法惟採遺產繼承,非被繼承人之子女而於戶籍上登記為其子女但未占有支配遺產者,不發生繼承回復請求權,此時以提起親子關係不存在確認之訴為已足。又,非被繼承人之子女主張自己為被繼承人 ...
215. lappuse
... 繼承人不得以取得時效對抗真正繼承人,而於時效完成後則對於真正繼承人得拒絕給付,並得主張其取得時效。又,時效完成後,繼承財產之第三受讓人亦得主張取得時效,此時得將自己之占有與表見繼承人之占有合併而為主張(民九四七條;參照日大判昭和一三年四月一二 ...
... 繼承人不得以取得時效對抗真正繼承人,而於時效完成後則對於真正繼承人得拒絕給付,並得主張其取得時效。又,時效完成後,繼承財產之第三受讓人亦得主張取得時效,此時得將自己之占有與表見繼承人之占有合併而為主張(民九四七條;參照日大判昭和一三年四月一二 ...
218. lappuse
... 真正繼承人實體上完全喪失對於繼承財產之權利,其反射效果不真正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起取得繼承財產,而應採取與德國民法相同之解釋,解為:繼承回復請求權罹於消滅時效時,回復義務人惟取得時效抗辯權,繼承權不消滅,請求權亦不消滅。從而,真正繼承人對於自己 ...
... 真正繼承人實體上完全喪失對於繼承財產之權利,其反射效果不真正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起取得繼承財產,而應採取與德國民法相同之解釋,解為:繼承回復請求權罹於消滅時效時,回復義務人惟取得時效抗辯權,繼承權不消滅,請求權亦不消滅。從而,真正繼承人對於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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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 保障法 標的 不得 參加 參見 撤銷 程序 船舶 當事人 對於 發生 法律 範圍 復審 共同 關係 規定 規範 國家 海洋法公約 回復請求權 基於 繼承財產 繼承回復請求 繼承權 見解 解釋 救濟 具體 決定 利益 領海 民法 目的 內容 判決 判例 其他 侵害 取得時效 權力 權利 人民 認為 社會 審查 時效 實務 事實 是否 適用 司法審查 司法院 訴願法 所為 提起 通過 團體 問題 我國 無害 無害通過 憲法 消滅 消滅時效 行使 行政程序法 行政處分 行政法 行政法院 行政機關 性質 修正 遺產 義務 引述 有關 原告 原則 著作 真正繼承人 政府 制度 主張 準用 自由 宗教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