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50.
92. lappuse
依第 213 條規定,公司與董事間訴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監察人代表公司,條文中所指之「另有規定」即是指第 214 條第 1 項規定 68 ,則第 214 條第 1 項之訴訟亦應屬公司與董事間的訴訟,故監察人僅係依股東請求代表公司對董事進行訴訟,原告應為公司本人。
依第 213 條規定,公司與董事間訴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監察人代表公司,條文中所指之「另有規定」即是指第 214 條第 1 項規定 68 ,則第 214 條第 1 項之訴訟亦應屬公司與董事間的訴訟,故監察人僅係依股東請求代表公司對董事進行訴訟,原告應為公司本人。
93. lappuse
象之請求,應仍是得據股東之請求而代表公司對被指名之董事提起訴訟。( 2 )對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請求依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4 第 4 項規定,公司法第 214 條對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成員準用之。因此,在設有審計委員會之公司,其少數股東權之股東對董事提起 ...
象之請求,應仍是得據股東之請求而代表公司對被指名之董事提起訴訟。( 2 )對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請求依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4 第 4 項規定,公司法第 214 條對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成員準用之。因此,在設有審計委員會之公司,其少數股東權之股東對董事提起 ...
103. lappuse
表訴訟的權限,即使在董事卸任後也不能免於依代表訴訟被追究者 90 ,則作為股東代表訴訟前提要件之請求規定,亦應適用在卸任董事,方得使請求訴追卸任董事責任之少數股東權股東於請求無效果後,自行為公司利益擔任原告對卸任董事提起訴訟 91。
表訴訟的權限,即使在董事卸任後也不能免於依代表訴訟被追究者 90 ,則作為股東代表訴訟前提要件之請求規定,亦應適用在卸任董事,方得使請求訴追卸任董事責任之少數股東權股東於請求無效果後,自行為公司利益擔任原告對卸任董事提起訴訟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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