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52.
9. lappuse
在行政訴訟新制及行政程序法實施後,進一步將行政契約法制化,行政契約判斷基準之具體化即成為當務之急。吳庚大法官曾於大法官釋字第 533 號解釋所提之協同意見書中,提出以下之行政契約判斷基準,即(一)作為實施公法法規之手段者,質言之,因執行公法法規, ...
在行政訴訟新制及行政程序法實施後,進一步將行政契約法制化,行政契約判斷基準之具體化即成為當務之急。吳庚大法官曾於大法官釋字第 533 號解釋所提之協同意見書中,提出以下之行政契約判斷基準,即(一)作為實施公法法規之手段者,質言之,因執行公法法規, ...
17. lappuse
限的影響(另參見大法官釋字第 466 號解釋) ,公私協力行為以私法契約締結之,係「自明之理」。惟在行政程序法實施後,由於行政契約的法制化,以及行政爭訟途徑不再成為問題(參見行政訴訟法第 8 條第 1 項) ,實務上逐漸出現在若干委託經營管理特定範疇, ...
限的影響(另參見大法官釋字第 466 號解釋) ,公私協力行為以私法契約締結之,係「自明之理」。惟在行政程序法實施後,由於行政契約的法制化,以及行政爭訟途徑不再成為問題(參見行政訴訟法第 8 條第 1 項) ,實務上逐漸出現在若干委託經營管理特定範疇, ...
38. lappuse
53 條規定是否係與行政契約調整機制(行政程序法第 146 、 147 條)相當,以及投資契約在政府管理監督及調整契約內容機制上,是否具有公權力行使之性質(亦即 ETC 案判決之重要論點) ,則未見論證。其實如同本文前述,具單方變更契約內容之機制,並非當然據以推論 ...
53 條規定是否係與行政契約調整機制(行政程序法第 146 、 147 條)相當,以及投資契約在政府管理監督及調整契約內容機制上,是否具有公權力行使之性質(亦即 ETC 案判決之重要論點) ,則未見論證。其實如同本文前述,具單方變更契約內容之機制,並非當然據以推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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