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62.
122. lappuse
同類危險威脅之人以支付保險費的方式,於保險事故發生時,將損失分散於其他面臨相同危險之成員,就成為保護公司經營者之另一種選擇 13。因此,董(監)事與重要職員責任保險便應運而生,並與公司補償制度一起構成公司董(監)事與重要職員的保護機制。
同類危險威脅之人以支付保險費的方式,於保險事故發生時,將損失分散於其他面臨相同危險之成員,就成為保護公司經營者之另一種選擇 13。因此,董(監)事與重要職員責任保險便應運而生,並與公司補償制度一起構成公司董(監)事與重要職員的保護機制。
145. lappuse
與重要職員責任保險制度乃是經長時間的歷史演進,透過不斷的修正調整而發展出適合其法律制度下的董事與重要職員責任保險。然而,我國在制度繼受與實際運作上似乎未考慮到我國與英美法制上之差異,導致董(監)事與重要職員責任保險保單之設計在我國可能產生不 ...
與重要職員責任保險制度乃是經長時間的歷史演進,透過不斷的修正調整而發展出適合其法律制度下的董事與重要職員責任保險。然而,我國在制度繼受與實際運作上似乎未考慮到我國與英美法制上之差異,導致董(監)事與重要職員責任保險保單之設計在我國可能產生不 ...
168. lappuse
我國現行董監事與重要職員責任保險制度之相關問題,從法制與實務二方面提出個人淺見,以作為我國未來改進之參考。法制面董監事與重要職員責任保險之法制化如前所述,董監事與重要職員責任保險目前在國內上市、上櫃公司中約有三成的投保率。
我國現行董監事與重要職員責任保險制度之相關問題,從法制與實務二方面提出個人淺見,以作為我國未來改進之參考。法制面董監事與重要職員責任保險之法制化如前所述,董監事與重要職員責任保險目前在國內上市、上櫃公司中約有三成的投保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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