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72.
67. lappuse
第 23 條第 1 項規定,公司負責人應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如有違反致公司受有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何謂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於我國法上並無明確定義,一般學者將其解釋為係指社會一般誠實、勤勉而有相當經驗之人,所應具備之注意 17。
第 23 條第 1 項規定,公司負責人應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如有違反致公司受有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何謂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於我國法上並無明確定義,一般學者將其解釋為係指社會一般誠實、勤勉而有相當經驗之人,所應具備之注意 17。
140. lappuse
因此,保險法乃分三階段要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應盡告知義務:在保險契約成立前有據實說明義務、保險契約成立後保險事故發生前的危險增加或變更契約內容的通知義務以及保險事故發生後的通知義務 51 。一般而言,保險人在同意承保前必須對保險事故發生之可能性 ...
因此,保險法乃分三階段要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應盡告知義務:在保險契約成立前有據實說明義務、保險契約成立後保險事故發生前的危險增加或變更契約內容的通知義務以及保險事故發生後的通知義務 51 。一般而言,保險人在同意承保前必須對保險事故發生之可能性 ...
181. lappuse
違反忠實義務,而對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時,是否可透過董監事與重要職員責任保險加以承保,則有不同見解。持肯定說者認為對於公司董事、監察人與重要職員故意違反忠實義務時,當然不得納入本保險之承保範圍。但如果出於過失違反忠實義務時,若仍不得承保, ...
違反忠實義務,而對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時,是否可透過董監事與重要職員責任保險加以承保,則有不同見解。持肯定說者認為對於公司董事、監察人與重要職員故意違反忠實義務時,當然不得納入本保險之承保範圍。但如果出於過失違反忠實義務時,若仍不得承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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