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81.
119. lappuse
基本上,這些措施可分為責任成立前之救濟方式與責任成立後之救濟方式兩大類。就責任成立前之救濟方式而言,主要透過商業判斷原則(或稱「經營判斷原則」( business judgment rule ) )以及責任限制( liability limitation )的方式為之。
基本上,這些措施可分為責任成立前之救濟方式與責任成立後之救濟方式兩大類。就責任成立前之救濟方式而言,主要透過商業判斷原則(或稱「經營判斷原則」( business judgment rule ) )以及責任限制( liability limitation )的方式為之。
187. lappuse
其次,就通知的方式而言,雖然保險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訂立保險契約時保險人之詢問須以書面方式為之,但有關危險增加通知的方式以及保險事故發生通知的方式,保險法對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履行通知義務之方式並無特別規定。實務上,董監事與重要職員責任保險保單上 ...
其次,就通知的方式而言,雖然保險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訂立保險契約時保險人之詢問須以書面方式為之,但有關危險增加通知的方式以及保險事故發生通知的方式,保險法對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履行通知義務之方式並無特別規定。實務上,董監事與重要職員責任保險保單上 ...
188. lappuse
再者,實務上我國法院曾於有關通知方式之案件中指出,「此項通知,法律並未定其格式及名稱。故凡送交文書之內容合乎法律意旨者,均應認其係此所定之通知...至所謂『變更保險契約,應以書面通知批改』云云,依保險法第五十四條、第五十六條規定,應屬無效 155 。
再者,實務上我國法院曾於有關通知方式之案件中指出,「此項通知,法律並未定其格式及名稱。故凡送交文書之內容合乎法律意旨者,均應認其係此所定之通知...至所謂『變更保險契約,應以書面通知批改』云云,依保險法第五十四條、第五十六條規定,應屬無效 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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