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74.
52. lappuse
李建良,「公法契約與私法契約之區別問題」,載於行政契約與新行政法,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 2002 年 6 月。 3.李惠宗,「行政法院對 BOT 最優申請人決定程序的審查兼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四年訴字第七五二號( ETC )判決」,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 82 期, ...
李建良,「公法契約與私法契約之區別問題」,載於行政契約與新行政法,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 2002 年 6 月。 3.李惠宗,「行政法院對 BOT 最優申請人決定程序的審查兼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四年訴字第七五二號( ETC )判決」,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 82 期, ...
191. lappuse
若保單仍保留公司補償保險,則保險人應將被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間是否簽訂補償契約納入事前告知事項,且保險業者亦應向投保大眾說明公司補償保險部分在我國適用上所可能存在之問題,才不致於將來發生爭議。在被保險人之範圍部分,由於我國公司法制存在政府或 ...
若保單仍保留公司補償保險,則保險人應將被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間是否簽訂補償契約納入事前告知事項,且保險業者亦應向投保大眾說明公司補償保險部分在我國適用上所可能存在之問題,才不致於將來發生爭議。在被保險人之範圍部分,由於我國公司法制存在政府或 ...
206. lappuse
15 朱柏松先生在其著作「新修正地上權法規解釋上若干問題之探討」中,討論到修正草案第 841 條之 1 與第 841 條之 5 的部分,提出既然土地所有權人已設定地上權給地上權人,其土地之使用受役權業已架空,何得於同一土地上另外設定空間地上權給他人?
15 朱柏松先生在其著作「新修正地上權法規解釋上若干問題之探討」中,討論到修正草案第 841 條之 1 與第 841 條之 5 的部分,提出既然土地所有權人已設定地上權給地上權人,其土地之使用受役權業已架空,何得於同一土地上另外設定空間地上權給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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