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39.
263. lappuse
有關公司代表權,除非章程或股東會決議指定代表公司之董事,原則上各個董事均享有公司之代表權(同上舊商法第 170 條第一項)。而關於被選任為董事之資格,該法規定,須為持有依章程所定一定數額股份以上之股東(同上舊商法第 120 條第 5 款、第 160 條第一項) ...
有關公司代表權,除非章程或股東會決議指定代表公司之董事,原則上各個董事均享有公司之代表權(同上舊商法第 170 條第一項)。而關於被選任為董事之資格,該法規定,須為持有依章程所定一定數額股份以上之股東(同上舊商法第 120 條第 5 款、第 160 條第一項) ...
281. lappuse
提交股東會之同意 ;因為涉及章程之變更,所以股東會應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做成決議;而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此項決議須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之特別決議行之。而在得到股東會以 ...
提交股東會之同意 ;因為涉及章程之變更,所以股東會應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做成決議;而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此項決議須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之特別決議行之。而在得到股東會以 ...
308. lappuse
第四項之規定,有關變更章程事項,不得列入臨時動議,而必須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中,列為召集事由之。因此,律師必須檢視相關文件,以確定本次發行是否為增資後之發行新股;如果係增資後之發行新股,則股東會之決議是否合法,而且須在意見欄中詳細加以說明, ...
第四項之規定,有關變更章程事項,不得列入臨時動議,而必須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中,列為召集事由之。因此,律師必須檢視相關文件,以確定本次發行是否為增資後之發行新股;如果係增資後之發行新股,則股東會之決議是否合法,而且須在意見欄中詳細加以說明, ...
Lietotāju komentāri - Rakstīt atsauksmi
Ierastajās vietās neesam atraduši nevienu atsauks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