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20.
250. lappuse
「總經理為經理人之中,居於綜理公司全部事務之地位者。經理為公司僅設經理一人時,經理公司業務,設有經理數人時,輔助總經理者。經理人之職權,一般言之,及於公司全部事務之管理為原則。即凡是依經理權之原則應屬公司營業上事務之事項,在法定限制內概屬其 ...
「總經理為經理人之中,居於綜理公司全部事務之地位者。經理為公司僅設經理一人時,經理公司業務,設有經理數人時,輔助總經理者。經理人之職權,一般言之,及於公司全部事務之管理為原則。即凡是依經理權之原則應屬公司營業上事務之事項,在法定限制內概屬其 ...
257. lappuse
般解釋方法適用民法經理人規定之結果,公司經理人之職權既不合於公司之法律關係與公司法之構造,則依公司法律體制,公司經理人之職權在本質上即不得不有所限制,且有限制,理論上即不能不排除民法第五五四條第一項經理人之固有職權,甚有進者,連民法第五五三條 ...
般解釋方法適用民法經理人規定之結果,公司經理人之職權既不合於公司之法律關係與公司法之構造,則依公司法律體制,公司經理人之職權在本質上即不得不有所限制,且有限制,理論上即不能不排除民法第五五四條第一項經理人之固有職權,甚有進者,連民法第五五三條 ...
259. lappuse
我國有關經理人之立法,除民法在第五五三條至五五七條所規定外,公司法中原亦依公司種類分別予以規定。惟民國五十五年公司法修正,爲一體適用之便利,乃將原有規定移位置於總則中,因此現行法乃在公司法中自第二十九條起至第三十九條,總計以十一個條文對於經理 ...
我國有關經理人之立法,除民法在第五五三條至五五七條所規定外,公司法中原亦依公司種類分別予以規定。惟民國五十五年公司法修正,爲一體適用之便利,乃將原有規定移位置於總則中,因此現行法乃在公司法中自第二十九條起至第三十九條,總計以十一個條文對於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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