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21.
181. lappuse
職是之故,中共現行法上所稱「合同」,其基本概念與我國民法上所稱「契約」,並無不同。參、合同之種類合同依種種不同之區別標準,可以作不同之分類,中共學者一般將合同分為單務合同與雙務合同;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諾成合同與要物合同;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 ...
職是之故,中共現行法上所稱「合同」,其基本概念與我國民法上所稱「契約」,並無不同。參、合同之種類合同依種種不同之區別標準,可以作不同之分類,中共學者一般將合同分為單務合同與雙務合同;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諾成合同與要物合同;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 ...
182. lappuse
由於計劃合同是完成國家指令性計劃的工具,非計劃合同不涉及國家的指令性計劃,從而計劃合同必須根據國家計劃簽訂,當事人只能在計劃規定的範圍內協商 9 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參閱經濟合同法第十一條,其詳後述) ;非計劃合同則由雙方根據 ...
由於計劃合同是完成國家指令性計劃的工具,非計劃合同不涉及國家的指令性計劃,從而計劃合同必須根據國家計劃簽訂,當事人只能在計劃規定的範圍內協商 9 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參閱經濟合同法第十一條,其詳後述) ;非計劃合同則由雙方根據 ...
186. lappuse
中共經濟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當事人雙方依法就經濟合同的主要條款經過協商一致,經濟合同就成立。」至於當事人之意思表示,究竟須對如何之點趨於一致,始得謂之合致或合意,則依我國民法第一五三條第二項規定:「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 ...
中共經濟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當事人雙方依法就經濟合同的主要條款經過協商一致,經濟合同就成立。」至於當事人之意思表示,究竟須對如何之點趨於一致,始得謂之合致或合意,則依我國民法第一五三條第二項規定:「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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