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22.
287. lappuse
而依據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公司在向證管會申報或申請公開募集、發行公司債時,應將下列事項,申請證管會之審核: ( 1 )公司名稱; ( 2 )公司債之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 ( 3 )公司債之利率; ( 4 )公司債償還之方式及期限; ( 5 )償還公司債款之 ...
而依據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公司在向證管會申報或申請公開募集、發行公司債時,應將下列事項,申請證管會之審核: ( 1 )公司名稱; ( 2 )公司債之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 ( 3 )公司債之利率; ( 4 )公司債償還之方式及期限; ( 5 )償還公司債款之 ...
288. lappuse
20 公司債其它發行事項或證管會之其它規定事項。另依證交法第三十條第一項之規定,公司發行公司債而向證管會申報生效或申請核准時,須另行加具公開說明書;公開說明書所記載之事項,與發行新股之公開說明書所記載之事項相同,因此不再重複敘述。
20 公司債其它發行事項或證管會之其它規定事項。另依證交法第三十條第一項之規定,公司發行公司債而向證管會申報生效或申請核准時,須另行加具公開說明書;公開說明書所記載之事項,與發行新股之公開說明書所記載之事項相同,因此不再重複敘述。
340. lappuse
第七節:「公司募集與發行公司債案件律師審查意見書」內容之介紹與說明本項審查意見書表係依據公司法之規定、上市發行公司申請募集與發行轉換公司債處理準則」(以下簡稱為「轉換公司債處理準則」)之規定 57 ,以及「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規定而設計。
第七節:「公司募集與發行公司債案件律師審查意見書」內容之介紹與說明本項審查意見書表係依據公司法之規定、上市發行公司申請募集與發行轉換公司債處理準則」(以下簡稱為「轉換公司債處理準則」)之規定 57 ,以及「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規定而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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