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80.
285. lappuse
依本條之規定,發行人在有列情况之一者時,不得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第三條發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有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項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公開招募股份。二、有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九條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發行無擔保公司債 ...
依本條之規定,發行人在有列情况之一者時,不得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第三條發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有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項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公開招募股份。二、有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九條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發行無擔保公司債 ...
288. lappuse
依「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募集、發行有擔保公司債時,可以適用「申報生效」制之規定,而依該準則第三十條第二項之規定,準用股票申報生效之規定;但如該公司有公司法第二百五十條所列情形之一時,不得發行公司債 43。
依「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募集、發行有擔保公司債時,可以適用「申報生效」制之規定,而依該準則第三十條第二項之規定,準用股票申報生效之規定;但如該公司有公司法第二百五十條所列情形之一時,不得發行公司債 43。
341. lappuse
依「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條第二款之規定,申請公司如有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九條所列情形之一者時,不得發行無擔保公司債 158。因此,律師必須檢視公司相關文件,以確定申請公司並沒有公司第二百四十九條所規定之情形,並在意見欄中就所檢視之文件的名稱、內容, ...
依「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條第二款之規定,申請公司如有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九條所列情形之一者時,不得發行無擔保公司債 158。因此,律師必須檢視公司相關文件,以確定申請公司並沒有公司第二百四十九條所規定之情形,並在意見欄中就所檢視之文件的名稱、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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