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25. izdevums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暨研究所, 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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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28.
40. lappuse
... 團體商標,新法增訂第 76 條第 1 項規定:「凡具法人資格之公會、協會或其他團體,欲表彰該團體之成員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並得藉以與他人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欲專用標章者,得申請註冊為團體商標」,又第 77 條規定:「團體商標之使用,指為表彰團體 ...
... 團體商標,新法增訂第 76 條第 1 項規定:「凡具法人資格之公會、協會或其他團體,欲表彰該團體之成員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並得藉以與他人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欲專用標章者,得申請註冊為團體商標」,又第 77 條規定:「團體商標之使用,指為表彰團體 ...
58. lappuse
... 團體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第 81 條顯係配合同法第 29 條,對無權使用者所為之規定,亦即屬排他性之效果,故由以上規定可知,在我國團體 ...
... 團體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第 81 條顯係配合同法第 29 條,對無權使用者所為之規定,亦即屬排他性之效果,故由以上規定可知,在我國團體 ...
60. lappuse
團體商標之使用,係為表彰團體之成員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由團體之成員將團體商標使用於商品或服務上,並得藉以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者(商標法第 77 條)。而證明標章之使用,指證明標章權人為證明他人商品或服務之特性、精密度、產地或其他事項之意思 ...
團體商標之使用,係為表彰團體之成員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由團體之成員將團體商標使用於商品或服務上,並得藉以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者(商標法第 77 條)。而證明標章之使用,指證明標章權人為證明他人商品或服務之特性、精密度、產地或其他事項之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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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 參照 產地名稱 產品 產業 廠商 出口 處分 大陸 德國 地理標示 地理來源標示 地區 對於 發展 法律 範圍 規定 規範 國際 國家 國內 會員 機關 經濟 競爭 里斯本 聯邦巡迴上訴 貿易 美國 民國九 判決 品質 破產法 葡萄酒 其他 傾銷 請求 權利 認定 商標法 商品或服務 上訴及爭議 設計 申請 審查 生產 聲請 聲譽 使用 市場 是否 司法院 訴訟 台灣 團體 玩具工業 問題 我國玩具 現金卡 相關 消費者保護 協定 信用消費 信用卡 行為 行政 修正 巡迴上訴法院 業者 有關 債權 債權人 債務 債務人 證明 製造 中國大陸 註冊 專利法 專利權 專利商標局 Bankruptcy TR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