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12. izdevumsSi li Fu ren da xue fa lü xue xi ji yan jiu suo, 1993 |
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28.
119. lappuse
... 記載稱為訴因之預備記載。判例、實務上對第一次訴稱為主要訴因或本位訴因,對第二次訴因、第三次訴因稱為預備訴因。檢察官對同一公訴事實之無兩立之數個訴因之間,並無加上第一次或第二次之區別,有求取任何之一的訴因為有罪判決時,得記載數個訴因,這即是 ...
... 記載稱為訴因之預備記載。判例、實務上對第一次訴稱為主要訴因或本位訴因,對第二次訴因、第三次訴因稱為預備訴因。檢察官對同一公訴事實之無兩立之數個訴因之間,並無加上第一次或第二次之區別,有求取任何之一的訴因為有罪判決時,得記載數個訴因,這即是 ...
120. lappuse
... 記載。罰條之預備、擇一記載通常伴隨訴因之預備、擇一記載,即訴因為預備記載時罰條亦為預備記載,訴因為擇一記載時罰條亦為擇一記載。但亦有可能有與前述情形相異 15 。(二)無伴隨訴因之預備、擇一記載 1.罰條之預備、擇一記載無伴隨訴因之預備、擇一記載 ...
... 記載。罰條之預備、擇一記載通常伴隨訴因之預備、擇一記載,即訴因為預備記載時罰條亦為預備記載,訴因為擇一記載時罰條亦為擇一記載。但亦有可能有與前述情形相異 15 。(二)無伴隨訴因之預備、擇一記載 1.罰條之預備、擇一記載無伴隨訴因之預備、擇一記載 ...
123. lappuse
... 記載之數個訴因在併列上全部成為審判對象。故預備記載和擇一記載之間無法律效果之差異。因為無論對任何同一公訴事實之數個訴因為判斷時,則無區別預備、擇一記載之實益。以上述之事為前提,訴因為擇一記載時,檢察官則有認定任何訴因事實亦可之意思表示 ...
... 記載之數個訴因在併列上全部成為審判對象。故預備記載和擇一記載之間無法律效果之差異。因為無論對任何同一公訴事實之數個訴因為判斷時,則無區別預備、擇一記載之實益。以上述之事為前提,訴因為擇一記載時,檢察官則有認定任何訴因事實亦可之意思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