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12. izdevumsSi li Fu ren da xue fa lü xue xi ji yan jiu suo, 1993 |
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33.
160. lappuse
... 公司之特殊權利而言,故屬形成權之一種。而所謂基於公司一方之意思表示者,在股份有限公司對董事之介入權,其行使(團體意思之形成)應經股東會之決議(公司法第二〇九條第四項) ,此項決議,因公司法未特別規定表決比例,故應認以普通決議即可行之。在有限公司 ...
... 公司之特殊權利而言,故屬形成權之一種。而所謂基於公司一方之意思表示者,在股份有限公司對董事之介入權,其行使(團體意思之形成)應經股東會之決議(公司法第二〇九條第四項) ,此項決議,因公司法未特別規定表決比例,故應認以普通決議即可行之。在有限公司 ...
166. lappuse
... 公司對董事之委任,法律性質上與對經理人之委任應無不同,委任之主要目的,均在授權處理公司事務此種商事委任受任人在公司中,既享有上述之優越地位,故我國民法與公司法雖均無如日本商法第二五四條之三有關董事忠實義務的規定,惟解釋上仍應認其負有此等義務為 ...
... 公司對董事之委任,法律性質上與對經理人之委任應無不同,委任之主要目的,均在授權處理公司事務此種商事委任受任人在公司中,既享有上述之優越地位,故我國民法與公司法雖均無如日本商法第二五四條之三有關董事忠實義務的規定,惟解釋上仍應認其負有此等義務為 ...
309. lappuse
... 公司是百分之四十九,證券投資信託公司為百分之四十九,期貨經紀商為百分之四十,此等規定皆有違國民待遇原則,必須加以調整。另外一個問題是何以開放外資進入只准以分公司型態存在而不准設子公司?目前外國的證券商、銀行及保險公司均准來華設立分公司,但不得 ...
... 公司是百分之四十九,證券投資信託公司為百分之四十九,期貨經紀商為百分之四十,此等規定皆有違國民待遇原則,必須加以調整。另外一個問題是何以開放外資進入只准以分公司型態存在而不准設子公司?目前外國的證券商、銀行及保險公司均准來華設立分公司,但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