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9. izdevums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硏究所, 1990 |
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50.
225. lappuse
... 交易中得到私利,則為事實問題,須就每一項交易之具體狀況加以判定。如果股東證明公司的大股東、董事或經理人,利用其在公司之職權,而為自己謀取利益,而使小股東受到損害,則被指責之大股東、董事或經理人,通常會被要求負責證明係爭交易之公平性;如果後者能 ...
... 交易中得到私利,則為事實問題,須就每一項交易之具體狀況加以判定。如果股東證明公司的大股東、董事或經理人,利用其在公司之職權,而為自己謀取利益,而使小股東受到損害,則被指責之大股東、董事或經理人,通常會被要求負責證明係爭交易之公平性;如果後者能 ...
226. lappuse
... 交易中獲得私利,則該項交易必須對公司與股東完全公平。至於何謂「公平」?依據 Delaware 州法院的解釋,公平包括了:公平交易與公平價格;「公平交易」包括了保交易在何時被提出,由何人提出,如何策劃、談判,如何向董事會提出報告,以及如何取得未由交易中獲得 ...
... 交易中獲得私利,則該項交易必須對公司與股東完全公平。至於何謂「公平」?依據 Delaware 州法院的解釋,公平包括了:公平交易與公平價格;「公平交易」包括了保交易在何時被提出,由何人提出,如何策劃、談判,如何向董事會提出報告,以及如何取得未由交易中獲得 ...
229. lappuse
要的公開,即使該交易本身為對公司公平之交易,該董事或經理人仍然違反了對於公司所負的「信用義務」。如果依據 Delaware 州公司法第 144 條( a )項之規定,單純地未履行公開係爭交易內容之義務,並不會使由交易中得到私利之董事或經理人,因此而被認為違反了 ...
要的公開,即使該交易本身為對公司公平之交易,該董事或經理人仍然違反了對於公司所負的「信用義務」。如果依據 Delaware 州公司法第 144 條( a )項之規定,單純地未履行公開係爭交易內容之義務,並不會使由交易中得到私利之董事或經理人,因此而被認為違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