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23. sējums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法律硏究所, 2002 |
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52.
138. lappuse
... 效力及擔保標的物之不可分性及同一性,擔保權之支配範圍亦隨之擴張或變更,是以讓與擔保之效力應及於添附之動產,且其添附之時間係在讓與擔保發生之前或發生之後,均在所不問,惟為兼顧一般債權人之利益以衡平債權人間之權利,似乎對添附所增之價值應無優先之權 ...
... 效力及擔保標的物之不可分性及同一性,擔保權之支配範圍亦隨之擴張或變更,是以讓與擔保之效力應及於添附之動產,且其添附之時間係在讓與擔保發生之前或發生之後,均在所不問,惟為兼顧一般債權人之利益以衡平債權人間之權利,似乎對添附所增之價值應無優先之權 ...
147. lappuse
... 效力之所及,否則此項分離行為係侵害抵押權,且其分離後之動產乃代表標的物價值之一部分,應適用物上代位原則,仍為抵押權效力之所及 69。或認為應依分別情況觀察: ( 1 )此等物之分離如係基於抵押人、用益權人所為之正當行為,例如收取天然孳息,抵押權效力自 ...
... 效力之所及,否則此項分離行為係侵害抵押權,且其分離後之動產乃代表標的物價值之一部分,應適用物上代位原則,仍為抵押權效力之所及 69。或認為應依分別情況觀察: ( 1 )此等物之分離如係基於抵押人、用益權人所為之正當行為,例如收取天然孳息,抵押權效力自 ...
354. lappuse
... 效力之瑕疵,但理論基礎並非建立在專利權之程序上效力不得對第三人主張之上。綜上所述,專利權既有實體上效力及程序上效力二者,且二者均為專利權之成立要件,則讓第三人得爭執專利權效力之立法政策,可以有三種選擇:其一,對實體上效力之爭執,其二、對手續上 ...
... 效力之瑕疵,但理論基礎並非建立在專利權之程序上效力不得對第三人主張之上。綜上所述,專利權既有實體上效力及程序上效力二者,且二者均為專利權之成立要件,則讓第三人得爭執專利權效力之立法政策,可以有三種選擇:其一,對實體上效力之爭執,其二、對手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