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23. sējums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法律硏究所, 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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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33.
346. lappuse
... 審查員之審查得以作出更完整的判斷者,即係所謂的審查協力說。然而,若進一步追究協助之方法或程序為何?則可能有不同主張,情報提供說即認為僅止於對審查員提供情報而已,而公眾審查說則認為賦與公眾審查之機會。不過,如認為公眾參與審查係指公眾有審查權,即 ...
... 審查員之審查得以作出更完整的判斷者,即係所謂的審查協力說。然而,若進一步追究協助之方法或程序為何?則可能有不同主張,情報提供說即認為僅止於對審查員提供情報而已,而公眾審查說則認為賦與公眾審查之機會。不過,如認為公眾參與審查係指公眾有審查權,即 ...
349. lappuse
... 審查結果如果認為無不予專利之理由,專利專責機關即有義務給予專利,且基於公眾審查制度之精神,有義務公告專利範圍,並無就審查之結果應作成何種處分。惟觀諸第三八條第一項「申請案經審查後,應作成審定書送達申請人或其代理人」之規定,對照同條第二項「經 ...
... 審查結果如果認為無不予專利之理由,專利專責機關即有義務給予專利,且基於公眾審查制度之精神,有義務公告專利範圍,並無就審查之結果應作成何種處分。惟觀諸第三八條第一項「申請案經審查後,應作成審定書送達申請人或其代理人」之規定,對照同條第二項「經 ...
356. lappuse
... 審查」、第六二條「前條舉發案之處理,準用本法關於再審查各條之規定」等之規定,自明;民國八三年修正之專利法,於第四一條僅有「向專利專責機關提起異議」而無「請求再審查」之文義,且於第三八條第二項、第四三條、第四六條等將審查及審定分為再審查、異議審查 ...
... 審查」、第六二條「前條舉發案之處理,準用本法關於再審查各條之規定」等之規定,自明;民國八三年修正之專利法,於第四一條僅有「向專利專責機關提起異議」而無「請求再審查」之文義,且於第三八條第二項、第四三條、第四六條等將審查及審定分為再審查、異議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