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23. sējums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法律硏究所, 2002 |
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53.
289. lappuse
人商品相區別者,非屬商標之使用。又若實際使用於指定商品之商標,係該註冊之中文文字之外文譯名,則彼此字義縱屬相同,對該註冊商標言,實仍屬未曾使用。例如經註冊之商標圖樣為「鈴木牌」,而他人實際使用者並非「鈴木」商標,而係以「 SUZUKI 」表彰商品,縱 ...
人商品相區別者,非屬商標之使用。又若實際使用於指定商品之商標,係該註冊之中文文字之外文譯名,則彼此字義縱屬相同,對該註冊商標言,實仍屬未曾使用。例如經註冊之商標圖樣為「鈴木牌」,而他人實際使用者並非「鈴木」商標,而係以「 SUZUKI 」表彰商品,縱 ...
293. lappuse
... 商品之情形,若此情形不能視為使用,則在商標商品在市場行銷後,別人將其商標用在廣告上,而有侵害註冊商標之情形時,將無法主張商標權受侵害,亦與第六十三條之規範有違,因此本文認為此判決見解顯過於狹窄。( 2 )有疑義案型設置特定網站,透過網路媒體表彰商標 ...
... 商品之情形,若此情形不能視為使用,則在商標商品在市場行銷後,別人將其商標用在廣告上,而有侵害註冊商標之情形時,將無法主張商標權受侵害,亦與第六十三條之規範有違,因此本文認為此判決見解顯過於狹窄。( 2 )有疑義案型設置特定網站,透過網路媒體表彰商標 ...
299. lappuse
... 商品或其包裝、容器、標帖、說明書、價目表或其他類似物件上,而持有、陳列或「散布」。亦即商標法保障商標專用權人就附有商標之商品有「散布權」( Verbreitungsrecht ) ,亦即有「轉讓權」( Veräusserungsrecht ) ,申言之,商標專用權人有權禁止第三人未經 ...
... 商品或其包裝、容器、標帖、說明書、價目表或其他類似物件上,而持有、陳列或「散布」。亦即商標法保障商標專用權人就附有商標之商品有「散布權」( Verbreitungsrecht ) ,亦即有「轉讓權」( Veräusserungsrecht ) ,申言之,商標專用權人有權禁止第三人未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