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17-18. sējumi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研究所, 1998 |
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85.
151. lappuse
肆、分別管理義務之免除及回復分別管理規定是否為強行規定關於信託財產之分別管理義務規定,究係任意規定抑或為強行規定,不無問題。如將之解為係任意規定,則於信託行為另有規定,或獲得受益人之承認等情況下,即可免除或緩和受託人之信託財產分別管理義務 ...
肆、分別管理義務之免除及回復分別管理規定是否為強行規定關於信託財產之分別管理義務規定,究係任意規定抑或為強行規定,不無問題。如將之解為係任意規定,則於信託行為另有規定,或獲得受益人之承認等情況下,即可免除或緩和受託人之信託財產分別管理義務 ...
154. lappuse
... 管理義務;所謂「得到受益人之承認者」,係指於信託設定後,個別取得受益人之承認而免除分別管理義務。就後者之情形,應注意於取得受益人承認之際須表示重要事實,以免受益人基於錯誤而為承認。如有怠於履行此項義務之情事,則適用第四項規定。( 3 )分別管理 ...
... 管理義務;所謂「得到受益人之承認者」,係指於信託設定後,個別取得受益人之承認而免除分別管理義務。就後者之情形,應注意於取得受益人承認之際須表示重要事實,以免受益人基於錯誤而為承認。如有怠於履行此項義務之情事,則適用第四項規定。( 3 )分別管理 ...
155. lappuse
三、分別管理義務之免除及回復(一)分別管理義務之免除如上所述,信託財產分別管理之目的,乃在確保信託財產之特定性及獨立性,避免受託人違反忠實義務及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以維護受益人之權益,因而信託法有關信託財產分別管理義務之規定,對信託財產與受託人 ...
三、分別管理義務之免除及回復(一)分別管理義務之免除如上所述,信託財產分別管理之目的,乃在確保信託財產之特定性及獨立性,避免受託人違反忠實義務及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以維護受益人之權益,因而信託法有關信託財產分別管理義務之規定,對信託財產與受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