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5. sējums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研究所, 1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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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35.
5. lappuse
... 地方以縣為第一審機關,其上爲府,再上為提刑按察司,為地方最高之司法機關;度其審級,亦為四級制。清朝之審級除九卿會審及第一、第二、第三叁審與明制相同外,以督撫爲第四審,刑部都察院爲第五審,可謂五級制」(蔡著法院組織法三十二頁)。清末變法 ...
... 地方以縣為第一審機關,其上爲府,再上為提刑按察司,為地方最高之司法機關;度其審級,亦為四級制。清朝之審級除九卿會審及第一、第二、第三叁審與明制相同外,以督撫爲第四審,刑部都察院爲第五審,可謂五級制」(蔡著法院組織法三十二頁)。清末變法 ...
6. lappuse
... 地方法院五所,宜蘭、花蓮、嘉義均爲支部,光復後陸續在各縣市成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台南、台中、花蓮成立高等法院分院(高雄高分院在籌備中) ,但苗栗、南投迄今未設置法院,如就省轄市之地區而言,台中縣、高雄縣、新竹縣、嘉義縣亦無地方法院。台灣地區社會 ...
... 地方法院五所,宜蘭、花蓮、嘉義均爲支部,光復後陸續在各縣市成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台南、台中、花蓮成立高等法院分院(高雄高分院在籌備中) ,但苗栗、南投迄今未設置法院,如就省轄市之地區而言,台中縣、高雄縣、新竹縣、嘉義縣亦無地方法院。台灣地區社會 ...
9. lappuse
... 地方法院之第一審裁判,得上訴或抗告於管轄之高等法院(五)地方法院簡易事件所為之第二審裁判,不得聲明不服。 O 六簡易法庭之裁判,僅將主文宣示或送達,如當事人聲明不服,始補行制作裁判書。(七)簡易法庭推事之任用資格與一般推事同,但初任推事者,應先經簡易 ...
... 地方法院之第一審裁判,得上訴或抗告於管轄之高等法院(五)地方法院簡易事件所為之第二審裁判,不得聲明不服。 O 六簡易法庭之裁判,僅將主文宣示或送達,如當事人聲明不服,始補行制作裁判書。(七)簡易法庭推事之任用資格與一般推事同,但初任推事者,應先經簡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