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5. sējums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研究所, 1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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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46.
101. lappuse
的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名稱上爲「會議」,而非「法院」,其「解釋」(非裁判)是否有既判力,值得研究。大法官會議會一度被譏爲「法律顧問委員會」,遑論其解釋是否有既判力。惟既判力制度除涉及法律和平、法律安定性原則外,尙關係法院之威信與司法之尊嚴。因之 ...
的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名稱上爲「會議」,而非「法院」,其「解釋」(非裁判)是否有既判力,值得研究。大法官會議會一度被譏爲「法律顧問委員會」,遑論其解釋是否有既判力。惟既判力制度除涉及法律和平、法律安定性原則外,尙關係法院之威信與司法之尊嚴。因之 ...
108. lappuse
... 司法院處務規程及司法院會議規則。依該規程第五十五條規定:「院長爲集思廣益,研商本院重要事項,得召開司法院會議。」又依司法院會議規則第四條第二款之規定:「關於提出立法院之法律案,應先行提出於司法院會議。」另據民國七十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29 報載 ...
... 司法院處務規程及司法院會議規則。依該規程第五十五條規定:「院長爲集思廣益,研商本院重要事項,得召開司法院會議。」又依司法院會議規則第四條第二款之規定:「關於提出立法院之法律案,應先行提出於司法院會議。」另據民國七十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29 報載 ...
109. lappuse
... 院與司法院共同成立專案小組,以研究如何貫徹實施釋字第八十六號解釋之宣示。當時因司法人事審議問題,二院對之甚有爭執,致最後未能提出妥當的解決方案。此後,輿論及法學界也一再要求應將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改隸司法院,以符合憲法之精神及大法官會議之宣示 ...
... 院與司法院共同成立專案小組,以研究如何貫徹實施釋字第八十六號解釋之宣示。當時因司法人事審議問題,二院對之甚有爭執,致最後未能提出妥當的解決方案。此後,輿論及法學界也一再要求應將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改隸司法院,以符合憲法之精神及大法官會議之宣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