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5. sējums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研究所, 1986 |
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64.
128. lappuse
... 不得超過六個月;於法律上有必要時,不得超過一年。」同條第六項規定:「憲法法院於裁判中未定失效日期者,除原因案件外,於命令廢止前已發生之案件,應繼續適用該命令。如憲法法院於裁判中已另定有命令之失效期間,除原因案件外,所有於該期間屆滿前發生之案件 ...
... 不得超過六個月;於法律上有必要時,不得超過一年。」同條第六項規定:「憲法法院於裁判中未定失效日期者,除原因案件外,於命令廢止前已發生之案件,應繼續適用該命令。如憲法法院於裁判中已另定有命令之失效期間,除原因案件外,所有於該期間屆滿前發生之案件 ...
130. lappuse
... 不得再訴請撤銷之決定( Entscheidungen ) ,除本法第九十五條第二項及法律有特別規定外,不受影響。基於上述不得訴請撤銷之決定,不得執行。依民事訴訟法規定應爲強制執行者,民事訴訟法第七百六十七條規定準用之。不得主張不當得利請求權。」本條適用於抽象 ...
... 不得再訴請撤銷之決定( Entscheidungen ) ,除本法第九十五條第二項及法律有特別規定外,不受影響。基於上述不得訴請撤銷之決定,不得執行。依民事訴訟法規定應爲強制執行者,民事訴訟法第七百六十七條規定準用之。不得主張不當得利請求權。」本條適用於抽象 ...
210. lappuse
... 不得在同一程序中再變更。換言之,發生形式上確定力之裁定,不得予以撤銷,亦即不得提起或再提起法律救濟,上級審法院對之不再有權審查 43 。 1.非訟裁定發生形式上確定力之情形,可分述如下: 1 一審終結之程序,即不得聲明不服之裁判,於其成立時,無須送達,即 ...
... 不得在同一程序中再變更。換言之,發生形式上確定力之裁定,不得予以撤銷,亦即不得提起或再提起法律救濟,上級審法院對之不再有權審查 43 。 1.非訟裁定發生形式上確定力之情形,可分述如下: 1 一審終結之程序,即不得聲明不服之裁判,於其成立時,無須送達,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