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16. izdevums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硏究所, 1997 |
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63.
202. lappuse
託目的而結合的統一性或同一性,信託財產可謂係由信託目的所結合而成的一個基金( Fund )。此外,原構成為信託財產之個別財產權(信託財產構成物)雖然發生變動,但此僅為信託財產內容上或型態上之變更或延長而已,仍為達成原信託目的之目的財產,其為信託財產之 ...
託目的而結合的統一性或同一性,信託財產可謂係由信託目的所結合而成的一個基金( Fund )。此外,原構成為信託財產之個別財產權(信託財產構成物)雖然發生變動,但此僅為信託財產內容上或型態上之變更或延長而已,仍為達成原信託目的之目的財產,其為信託財產之 ...
205. lappuse
... (目的財產)之移轉與信託財產(目的財產)之管理為其基本要素,因此信託財產應受信託目的拘束,為實現信託目的並反映信託目的而存在,具有與各關係當事人,特別是與受託人個人之固有財產(自有財產)互相獨立之地位。從而信託財產在法律形式上雖然係歸屬於受託人 ...
... (目的財產)之移轉與信託財產(目的財產)之管理為其基本要素,因此信託財產應受信託目的拘束,為實現信託目的並反映信託目的而存在,具有與各關係當事人,特別是與受託人個人之固有財產(自有財產)互相獨立之地位。從而信託財產在法律形式上雖然係歸屬於受託人 ...
216. lappuse
... 目的在促進社會公益,原則上應儘可能使其存續,故我國信託第七十三條規定:「公益信託成立後發生信託行為當時不能預見之情事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參酌信託本旨,變更信託條款。」因此公益信託所定之信託財產管理方法,因情事變更致不符合受益人之利益時,得由目的 ...
... 目的在促進社會公益,原則上應儘可能使其存續,故我國信託第七十三條規定:「公益信託成立後發生信託行為當時不能預見之情事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參酌信託本旨,變更信託條款。」因此公益信託所定之信託財產管理方法,因情事變更致不符合受益人之利益時,得由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