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16. izdevums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硏究所, 1997 |
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17.
82. lappuse
... 懲戒法關於「再審議」之規定,論究其立法本旨之所在;竟比附援引與懲戒制度迥然不同之民、刑訴訟法、及行政訴訟法之「再審」規定,作為其推論公懲會對駁回再審議聲請之議決,不得復對之聲請再審議之議決,指係違法之論據;似屬欲以解釋取代立法,顯然違反立憲 ...
... 懲戒法關於「再審議」之規定,論究其立法本旨之所在;竟比附援引與懲戒制度迥然不同之民、刑訴訟法、及行政訴訟法之「再審」規定,作為其推論公懲會對駁回再審議聲請之議決,不得復對之聲請再審議之議決,指係違法之論據;似屬欲以解釋取代立法,顯然違反立憲 ...
83. lappuse
... 懲戒處分,或不受懲戒處分之議決:乃為最典型之「原議決」,公務員懲戒法第二四條所規定之議決,即屬於此項原議決。如:「某甲記過一次」;或「某乙不受懲戒」之議決是。(丑)公懲會對移請或聲請再審議案件,認為有理由之議決:再審議案件之移請或聲請有理由者,公 ...
... 懲戒處分,或不受懲戒處分之議決:乃為最典型之「原議決」,公務員懲戒法第二四條所規定之議決,即屬於此項原議決。如:「某甲記過一次」;或「某乙不受懲戒」之議決是。(丑)公懲會對移請或聲請再審議案件,認為有理由之議決:再審議案件之移請或聲請有理由者,公 ...
85. lappuse
... 懲戒案件之移送審議程序違背規定者,或被付懲戒人死亡者,均應為不受理之議決。又依公懲會審議規則第一七條第二項但書規定,此項不受理之議決書,既不涉及實體內容,自「無庸記載事實」。(丑)駁回再審議移請或聲請之議決:依公務員懲戒法第三八條第一項前段規定 ...
... 懲戒案件之移送審議程序違背規定者,或被付懲戒人死亡者,均應為不受理之議決。又依公懲會審議規則第一七條第二項但書規定,此項不受理之議決書,既不涉及實體內容,自「無庸記載事實」。(丑)駁回再審議移請或聲請之議決:依公務員懲戒法第三八條第一項前段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