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16. izdevums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硏究所, 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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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19.
179. lappuse
四、足額保險契約、不足額保險契約與超額保險契約財產保險契約,依約定投保之保險金額是否等於保險價額為標準,可分為足額保險契約( full - insurance )、不足額保險契約( under - insurance )與超額保險契約( over - insurance )。分言之: (一)足額保險契約 ...
四、足額保險契約、不足額保險契約與超額保險契約財產保險契約,依約定投保之保險金額是否等於保險價額為標準,可分為足額保險契約( full - insurance )、不足額保險契約( under - insurance )與超額保險契約( over - insurance )。分言之: (一)足額保險契約 ...
184. lappuse
六、個別保險契約與集團保險契約保險契約,依保險標的或被保險人是否單一為標準,可分為個別保險契約與集團保險契約。分言之: (一)個別保險契約即保險標的為單一物或被保險人為一人之保險契約。保險標的為單一物之保險契約,又稱為單獨保險契約( single ...
六、個別保險契約與集團保險契約保險契約,依保險標的或被保險人是否單一為標準,可分為個別保險契約與集團保險契約。分言之: (一)個別保險契約即保險標的為單一物或被保險人為一人之保險契約。保險標的為單一物之保險契約,又稱為單獨保險契約( single ...
185. lappuse
立之一個火災保險契約;或以乘坐某客輪可上可下之人為被保險人,而不一一列記其姓名,所訂立之一個傷害保險契約等是。基上所述,可知保險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就集合之物而總括為保險者,被保險人家屬、受僱人或同居人之物,亦得為保險標的,載明於保險契約,在 ...
立之一個火災保險契約;或以乘坐某客輪可上可下之人為被保險人,而不一一列記其姓名,所訂立之一個傷害保險契約等是。基上所述,可知保險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就集合之物而總括為保險者,被保險人家屬、受僱人或同居人之物,亦得為保險標的,載明於保險契約,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