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23.
81. lappuse
案例一: 1971 年荷蘭的美國公司解僱荷蘭員工案。此為荷蘭法院即刻適用法院地勞動法的案例。案件事實為:原告為受僱於一美國公司荷蘭分公司的荷蘭人,其被該公司解僱,遂至法院起訴,主張被告之解雇未經地方勞工局批准,依荷蘭勞工法為無效,然被告公司答辯:「該 ...
案例一: 1971 年荷蘭的美國公司解僱荷蘭員工案。此為荷蘭法院即刻適用法院地勞動法的案例。案件事實為:原告為受僱於一美國公司荷蘭分公司的荷蘭人,其被該公司解僱,遂至法院起訴,主張被告之解雇未經地方勞工局批准,依荷蘭勞工法為無效,然被告公司答辯:「該 ...
83. lappuse
案例一: 1966 年荷蘭 Alnati 案。案件事實為:一荷蘭託運人託運貨物給一荷蘭船舶所有人將從比利時運送至巴西,該船所有人並於比利時簽發發載貨證券,而載貨證券中有以荷蘭法為應適用法律的準據法條款,但該託運貨物於運送途中毀損,故託運貨物的保險人遂於荷蘭 ...
案例一: 1966 年荷蘭 Alnati 案。案件事實為:一荷蘭託運人託運貨物給一荷蘭船舶所有人將從比利時運送至巴西,該船所有人並於比利時簽發發載貨證券,而載貨證券中有以荷蘭法為應適用法律的準據法條款,但該託運貨物於運送途中毀損,故託運貨物的保險人遂於荷蘭 ...
85. lappuse
案件事實為:原告為法國人,被告為名為 Royal Dutch 的荷蘭公司,原告持有被告的股票,但被告否認原告擁有其股份,被告認為依荷蘭 1944 年公司法令的規定,持有荷蘭公司股票者應向荷蘭政府登記其股份,但原告卻未登記,而原告遂向法法院起訴。
案件事實為:原告為法國人,被告為名為 Royal Dutch 的荷蘭公司,原告持有被告的股票,但被告否認原告擁有其股份,被告認為依荷蘭 1944 年公司法令的規定,持有荷蘭公司股票者應向荷蘭政府登記其股份,但原告卻未登記,而原告遂向法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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