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23.
227. lappuse
到了第 4 世紀,由於當時的皇帝 Theodosius ( 379-395 )宣布基督教成為國教後,教會地位獲得國家承認,成為國務擔當者,擔當國家教化及救貧等事務的組織,教會法的性質也隨之改變,在此之前,教會法被稱為「不法之法」( unlawful law ) ,現在則成為「合法之法」 ...
到了第 4 世紀,由於當時的皇帝 Theodosius ( 379-395 )宣布基督教成為國教後,教會地位獲得國家承認,成為國務擔當者,擔當國家教化及救貧等事務的組織,教會法的性質也隨之改變,在此之前,教會法被稱為「不法之法」( unlawful law ) ,現在則成為「合法之法」 ...
229. lappuse
二、完成期( A.D1150 - Trent 會議) > > > 2 日教會法完成期(第 11 至 13 世紀)在這個時期,不論是對外的國家與教會關係,或對內神職人員與信徒、神職人員與教宗的關係,教會均加以規範,成為名符其實的教會國( Kirchenstaat )。教宗在神事上,可國以用訓令來 ...
二、完成期( A.D1150 - Trent 會議) > > > 2 日教會法完成期(第 11 至 13 世紀)在這個時期,不論是對外的國家與教會關係,或對內神職人員與信徒、神職人員與教宗的關係,教會均加以規範,成為名符其實的教會國( Kirchenstaat )。教宗在神事上,可國以用訓令來 ...
233. lappuse
1917 年的舊法典 19 >因梵諦岡第一次大公會議未能製作統一法律全集,教宗碧岳十世( Pius X )就職後,就以此事為己任,決定整頓全部教會法律。在人選方面,由羅馬法專家加斯巴利樞機主教來負責,由來自全世界的法學及神學專家、顧問與教會主教共同參與。
1917 年的舊法典 19 >因梵諦岡第一次大公會議未能製作統一法律全集,教宗碧岳十世( Pius X )就職後,就以此事為己任,決定整頓全部教會法律。在人選方面,由羅馬法專家加斯巴利樞機主教來負責,由來自全世界的法學及神學專家、顧問與教會主教共同參與。
Lietotāju komentāri - Rakstīt atsauksmi
Ierastajās vietās neesam atraduši nevienu atsauks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