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20.
243. lappuse
43 >婚姻是主耶穌親立的聖事,為賦聖寵( grace )於公教的夫妻,使其終身和睦,妥當教養兒女。雙方交付並接受對方身體以及夫妻之愛的權利,並要求一種不可被侵犯的忠貞,此乃夫妻雙方將自己贈與對方的結果,如同天主因其盟約愛教會,基督對教會忠貞,而婚姻聖事 ...
43 >婚姻是主耶穌親立的聖事,為賦聖寵( grace )於公教的夫妻,使其終身和睦,妥當教養兒女。雙方交付並接受對方身體以及夫妻之愛的權利,並要求一種不可被侵犯的忠貞,此乃夫妻雙方將自己贈與對方的結果,如同天主因其盟約愛教會,基督對教會忠貞,而婚姻聖事 ...
245. lappuse
三、婚姻事件取得管轄權> o 當面對羅馬法時代的個人主義,以及日耳曼、法蘭西諸民族所帶來不同的婚姻思想、儀式及習慣,第 10 世紀中葉王權衰弱,成為國教的教會隨著權力日漸擴大,例如此時法院中法官,係由數目相同的教會法官與世俗法官構成。
三、婚姻事件取得管轄權> o 當面對羅馬法時代的個人主義,以及日耳曼、法蘭西諸民族所帶來不同的婚姻思想、儀式及習慣,第 10 世紀中葉王權衰弱,成為國教的教會隨著權力日漸擴大,例如此時法院中法官,係由數目相同的教會法官與世俗法官構成。
248. lappuse
提出允許離婚的主張,內容雖然不一,但均認為婚姻並非絕對不可解消,並認為教會允許夫妻廢止同居義務,卻維持婚姻關係的別居制度是違反自然的。 3.對貞節與禁慾的思想提出質疑。基此,教會為駁斥此種動搖其根本的異端,並同樣藉此改良教會內部積習, ...
提出允許離婚的主張,內容雖然不一,但均認為婚姻並非絕對不可解消,並認為教會允許夫妻廢止同居義務,卻維持婚姻關係的別居制度是違反自然的。 3.對貞節與禁慾的思想提出質疑。基此,教會為駁斥此種動搖其根本的異端,並同樣藉此改良教會內部積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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