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8-9. sējumi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法律硏究所, 1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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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19.
149. lappuse
... 勞工行使時指定權同,法並無規定必須以要式行為為之。因此對勞工以口頭告知,亦不妨礙其法律效力,然一般以書面告知為妥當。雇主行使變更權之理由,是否有對勞工闡述之義務,學者間有做肯定解。其理由為,雇主對變更權行使之事由,若判斷有誤,勞工之時季指定 ...
... 勞工行使時指定權同,法並無規定必須以要式行為為之。因此對勞工以口頭告知,亦不妨礙其法律效力,然一般以書面告知為妥當。雇主行使變更權之理由,是否有對勞工闡述之義務,學者間有做肯定解。其理由為,雇主對變更權行使之事由,若判斷有誤,勞工之時季指定 ...
152. lappuse
... 勞工取得特別休假後,雇主得否干涉勞工之休假使用目的,或雇主於行使變更權時,得否將勞工之休假目的列入判斷要素加以考慮,勞動基準法中就此問題並無特別規定。但自昭和 48 年最高裁之三二判決以來,「特別休假之使用目的,為勞動基準法之涉及範圍外,勞工 ...
... 勞工取得特別休假後,雇主得否干涉勞工之休假使用目的,或雇主於行使變更權時,得否將勞工之休假目的列入判斷要素加以考慮,勞動基準法中就此問題並無特別規定。但自昭和 48 年最高裁之三二判決以來,「特別休假之使用目的,為勞動基準法之涉及範圍外,勞工 ...
160. lappuse
... 勞工特別休假日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之規定,修正為「勞工特別休假日期由勞雇雙方協商決定為原則」,另加上同施行細則第一次草案(民國七十三年七月) ,第三十七條第三款所規定,特別休假應於勞工請求時給予,但遇有妨礙事業正常經營之虞時,得變更其他 ...
... 勞工特別休假日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之規定,修正為「勞工特別休假日期由勞雇雙方協商決定為原則」,另加上同施行細則第一次草案(民國七十三年七月) ,第三十七條第三款所規定,特別休假應於勞工請求時給予,但遇有妨礙事業正常經營之虞時,得變更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