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6-7. sējumi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法律硏究所, 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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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64.
32. lappuse
... 賠償法,翌年七月一日施行。主要取法於日本國家賠償法之內容,並參考韓國之協議制度而制定。在此之前,關於國家賠償只有在各個法律中有零碎之規定,如行政訴訟法第二條、土地法第六十八條·警戒使用條例第十條、冤獄賠償法、核子損害賠償法等。國家賠償法所 ...
... 賠償法,翌年七月一日施行。主要取法於日本國家賠償法之內容,並參考韓國之協議制度而制定。在此之前,關於國家賠償只有在各個法律中有零碎之規定,如行政訴訟法第二條、土地法第六十八條·警戒使用條例第十條、冤獄賠償法、核子損害賠償法等。國家賠償法所 ...
34. lappuse
... 賠償責任。 4.國家賠償法第三條之標的列擧生命、身體、財產三種權利所受損害。工作物所有人賠償之標的雖無列舉限制,但解釋上亦不出上開三種權利所受損害,蓋名譽、自由不可能成爲其客體。 5.關於求償權之行使,二者並無不同。無論是國家因公有公共設施之 ...
... 賠償責任。 4.國家賠償法第三條之標的列擧生命、身體、財產三種權利所受損害。工作物所有人賠償之標的雖無列舉限制,但解釋上亦不出上開三種權利所受損害,蓋名譽、自由不可能成爲其客體。 5.關於求償權之行使,二者並無不同。無論是國家因公有公共設施之 ...
35. lappuse
... 賠償,惟現在實務上見解,以認為亦限於有特別規定始可請求。所謂積極的損害及消極的損害,只限於財產上之損害,精神上之損害即非財產上之損害,則無消極的損害可言。國家賠償之範圍因適用民法第二一六條之規定,賠償之範圍包括積極的損害與消極的損害,較行政 ...
... 賠償,惟現在實務上見解,以認為亦限於有特別規定始可請求。所謂積極的損害及消極的損害,只限於財產上之損害,精神上之損害即非財產上之損害,則無消極的損害可言。國家賠償之範圍因適用民法第二一六條之規定,賠償之範圍包括積極的損害與消極的損害,較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