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14-16. izdevums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研究所, 1995 |
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25.
144. lappuse
... 爭端概況國際爭端按其發生原因之不同,可分為四大類: (一)法律爭端法律性質的爭端是指當事國各自的要求與論據以國際法所承認的理由為根據,也稱「關於權利的爭端」 2 。法律爭端在傳統國際法上也被稱為「可裁判的爭端」( Justifiable Dispute ) ,亦即可以 ...
... 爭端概況國際爭端按其發生原因之不同,可分為四大類: (一)法律爭端法律性質的爭端是指當事國各自的要求與論據以國際法所承認的理由為根據,也稱「關於權利的爭端」 2 。法律爭端在傳統國際法上也被稱為「可裁判的爭端」( Justifiable Dispute ) ,亦即可以 ...
147. lappuse
... 爭端國一方或雙方提出,亦可由第三國主動提出,亦可由國際組織(例如聯合國)主動提出 10。惟實際上,由爭端國主動請求而調停之例並不多,最著名的為一八八五年加洛林島案( Iles Carolines )中,教皇 Lion XIII 即被爭端國(德國與西班牙)請求擔任加洛林島主權 ...
... 爭端國一方或雙方提出,亦可由第三國主動提出,亦可由國際組織(例如聯合國)主動提出 10。惟實際上,由爭端國主動請求而調停之例並不多,最著名的為一八八五年加洛林島案( Iles Carolines )中,教皇 Lion XIII 即被爭端國(德國與西班牙)請求擔任加洛林島主權 ...
154. lappuse
2 爭端的主要問題所在。 3 仲裁法庭建立的方法。 4 仲裁法庭的組成。 5 爭端當事國代理人之指派。 6 仲裁法庭的程序規則和工作方法(包括法庭所使用的語言、適用的法律、仲裁所在地、仲裁費用、財務安排、仲裁裁決之效力、爭端國各方之權利與義務等) ( 2 ) ...
2 爭端的主要問題所在。 3 仲裁法庭建立的方法。 4 仲裁法庭的組成。 5 爭端當事國代理人之指派。 6 仲裁法庭的程序規則和工作方法(包括法庭所使用的語言、適用的法律、仲裁所在地、仲裁費用、財務安排、仲裁裁決之效力、爭端國各方之權利與義務等) (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