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14-16. izdevums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研究所, 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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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78.
176. lappuse
... 修正草案,茲分述修正重點如次: -修正公害之定義中之國民健康為國民權益,確定中央主管機關為行政環境保護署,刪除公害之定義中之輻射污染部份,並刪除公害糾紛之定義規定(乙案:酌予修正公害糾紛定義文字,且明定排除刑事責任之處理) (修正草案第二條)。二、增 ...
... 修正草案,茲分述修正重點如次: -修正公害之定義中之國民健康為國民權益,確定中央主管機關為行政環境保護署,刪除公害之定義中之輻射污染部份,並刪除公害糾紛之定義規定(乙案:酌予修正公害糾紛定義文字,且明定排除刑事責任之處理) (修正草案第二條)。二、增 ...
178. lappuse
公害糾紛處理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正條文現行條文說明第一章總則章明未修正。第一條爲公正、迅速、有第效處理公害糾紛,保障人民權益,增進社會和諧,特制定本法。第二條第一章總則條為公正、迅速、有本條未修正。效處理公害糾紛,保障人民權益,增進社會和諧 ...
公害糾紛處理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正條文現行條文說明第一章總則章明未修正。第一條爲公正、迅速、有第效處理公害糾紛,保障人民權益,增進社會和諧,特制定本法。第二條第一章總則條為公正、迅速、有本條未修正。效處理公害糾紛,保障人民權益,增進社會和諧 ...
189. lappuse
... 修正其內容之必要,爰參酌目前農業政策,將「永佃權」一章修正為「農用權」(修正條文 842 條~ 850 條)。修正草案規定:「稱農用權者,謂支付地租以農作、種植竹木、畜牧、養殖為目的,在他人之土地上為使用、收益之權。農用權之期間不得逾二十年,逾二十年者 ...
... 修正其內容之必要,爰參酌目前農業政策,將「永佃權」一章修正為「農用權」(修正條文 842 條~ 850 條)。修正草案規定:「稱農用權者,謂支付地租以農作、種植竹木、畜牧、養殖為目的,在他人之土地上為使用、收益之權。農用權之期間不得逾二十年,逾二十年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