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6-8. sējumi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研究所, 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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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73.
96. lappuse
... 土地所在地之市縣地政機關。(四)公告與通知。 1 市縣地政機關公告核准。公告方法是:在市縣地政機關門首及被徵收土地所在地公告下列事項及徵收土地圖:甲、需用土地人之名稱;乙、興辦事業之種類;丙、徵收土地之註明區域;丁、被徵收土地應補償費額。公告期間 ...
... 土地所在地之市縣地政機關。(四)公告與通知。 1 市縣地政機關公告核准。公告方法是:在市縣地政機關門首及被徵收土地所在地公告下列事項及徵收土地圖:甲、需用土地人之名稱;乙、興辦事業之種類;丙、徵收土地之註明區域;丁、被徵收土地應補償費額。公告期間 ...
97. lappuse
... 土地徵收而來,故需用土地人之取得權利為原始取得,而非繼受取得 2 。 1 由於學說及實務將土地徵收看成一個程序,且土地徵收概念包含「補償金發給」點在內,因此,前段所述之法效,也必然在補償金發給完峻時發生。行政院或省政府之核准僅是形成土地徵收概念之部 ...
... 土地徵收而來,故需用土地人之取得權利為原始取得,而非繼受取得 2 。 1 由於學說及實務將土地徵收看成一個程序,且土地徵收概念包含「補償金發給」點在內,因此,前段所述之法效,也必然在補償金發給完峻時發生。行政院或省政府之核准僅是形成土地徵收概念之部 ...
106. lappuse
... 土地所有人及他項權利人爲揭示。揭示委由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縣市地政機關執行。揭示方法是:通知,公示送達或登報七日。對於原土地所有人及他項權利人來說,核准於向其揭示時始存立。對於原土地所有人及他項權利人來說,核准對於需用土地人所引發之法效,亦於 ...
... 土地所有人及他項權利人爲揭示。揭示委由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縣市地政機關執行。揭示方法是:通知,公示送達或登報七日。對於原土地所有人及他項權利人來說,核准於向其揭示時始存立。對於原土地所有人及他項權利人來說,核准對於需用土地人所引發之法效,亦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