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92.
23. lappuse
請求應以書面為之,但在緊急情形中,得以其他方法為之,如口頭。請求應敘明協助之行為,被協助的行為以及請求協助的原因。行政程序法第十九條第二項對於行政協助的事由,為例示規定。被請求協助之機關有行政協助之義務。但提出請求尚未對於被請求機關發生協助 ...
請求應以書面為之,但在緊急情形中,得以其他方法為之,如口頭。請求應敘明協助之行為,被協助的行為以及請求協助的原因。行政程序法第十九條第二項對於行政協助的事由,為例示規定。被請求協助之機關有行政協助之義務。但提出請求尚未對於被請求機關發生協助 ...
111. lappuse
自民國八八年民事訴訟法修正第五七二條第三項規定後,於離婚訴訟中,提起剩餘財產分配請求訴訟,自有其法條之根據,亦即法院不得以聯合財產關係消滅前,即請求分配剩餘財產差額,於法即非有據為理由,而駁回當事人之請求。亦即作為現在之請求之離婚請求, ...
自民國八八年民事訴訟法修正第五七二條第三項規定後,於離婚訴訟中,提起剩餘財產分配請求訴訟,自有其法條之根據,亦即法院不得以聯合財產關係消滅前,即請求分配剩餘財產差額,於法即非有據為理由,而駁回當事人之請求。亦即作為現在之請求之離婚請求, ...
118. lappuse
民法既規定消滅時效不完成,即表示消滅時效期間在進行,而依民法規定,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民一二八條)由此可知,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亦得行使離因損害賠償請求權,至於離婚損害係由由於判決離婚所生之損害,自應於離婚判決確定後,始得行使。
民法既規定消滅時效不完成,即表示消滅時效期間在進行,而依民法規定,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民一二八條)由此可知,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亦得行使離因損害賠償請求權,至於離婚損害係由由於判決離婚所生之損害,自應於離婚判決確定後,始得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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