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88.
114. lappuse
( 2 )離婚時或別居時基準說此說認為財產分與請求權,係以離婚為前提,且與離婚同時成立,因此財產分與額算定之基準時,理論上應以離婚時為準。但若過於固定該時點,則別居後之分與義務人,不當將其財產移轉而致產生對於請求權人不利之結果,因此,若著眼於財產分與 ...
( 2 )離婚時或別居時基準說此說認為財產分與請求權,係以離婚為前提,且與離婚同時成立,因此財產分與額算定之基準時,理論上應以離婚時為準。但若過於固定該時點,則別居後之分與義務人,不當將其財產移轉而致產生對於請求權人不利之結果,因此,若著眼於財產分與 ...
98. lappuse
(一)證據開示之時期雖然日本最高裁判所從昭和三十四年至四十四年之判例均認為於主詰問終了後反對詰問前,進入證據調查階段,且辯方為反證認為有開示證據之具體必要性時,開示之時期,亦即從昭和三十四年判例之判示事項可知,於開頭程序特別朗讀起訴狀前, ...
(一)證據開示之時期雖然日本最高裁判所從昭和三十四年至四十四年之判例均認為於主詰問終了後反對詰問前,進入證據調查階段,且辯方為反證認為有開示證據之具體必要性時,開示之時期,亦即從昭和三十四年判例之判示事項可知,於開頭程序特別朗讀起訴狀前, ...
134. lappuse
有學說認為,「政府」僅限於中央政府 31 ,但也有主張應當括地方政府在內者 32 。(二)客觀構成要件在民國八十一年修法前,從條文規定的形式來看,本罪僅有「著手實行」的客觀要件,因此被認為欠缺構成要件行為 33 ,故其構成要件有欠明確 34。
有學說認為,「政府」僅限於中央政府 31 ,但也有主張應當括地方政府在內者 32 。(二)客觀構成要件在民國八十一年修法前,從條文規定的形式來看,本罪僅有「著手實行」的客觀要件,因此被認為欠缺構成要件行為 33 ,故其構成要件有欠明確 34。
Lietotāju komentāri - Rakstīt atsauksmi
Ierastajās vietās neesam atraduši nevienu atsauksmi.
Citi izdevumi - Skatīt visu
Bieži izmantoti vārdi un frāzes
不同 不當 內容 公司 戶籍 文化 方式 日本 以下 包括 市場 必須 民法 民俗智慧創作 民國 民族 申請 目的 立法 交易 刑事 有關 行政 行為 判決 利益 我國 技術 投資 使用 其他 具有 制度 取得 委託 所有 法律 法院 股東 保護 契約 政府 是否 相關 研究 要件 修正 海岸巡防 草案 財產 財產權 商標 問題 國家 國際 執行 專利 情形 採購 條文 組織 處分 規定 規範 責任 登記 發生 發行 發展 程序 結算 著作 著作權 訴訟 傳統 損害 經濟 義務 董事 補助 解釋 資料 資產 實體 對於 管理 認為 範圍 請求 賠償 適用 機構 機關 檢察官 離婚 證券 證據 證據開示 關係 權利 Bank beneficiary fraud injunction TR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