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grāmatas satura
1.3. rezultāts no 40.
40. lappuse
貳、戶籍編製之原理戶籍登記僅就中華民國人民為之(參照法 1 條) ,就外國人則不為之。、戶之編製(一)戶籍登記以戶為單位(法 3 條 1 項)。在同一家,或同一處所同一主管人之下共同生活,或經營共同事業者為一戶,以家長或主管人為戶長(同條二項前段)。
貳、戶籍編製之原理戶籍登記僅就中華民國人民為之(參照法 1 條) ,就外國人則不為之。、戶之編製(一)戶籍登記以戶為單位(法 3 條 1 項)。在同一家,或同一處所同一主管人之下共同生活,或經營共同事業者為一戶,以家長或主管人為戶長(同條二項前段)。
41. lappuse
二、複戶籍之禁止一處所同一主管人之下經營共同事業之工廠、商店、寺廟、機關、學校或其他公私立場所為共同事業戶; ( 3 )單獨居住一處所而獨立生活者為單獨生活戶(細則 5 條 1 項)同一處所有性質不同之戶並存者,應依其性質分別立戶;共同事業戶有名稱者, ...
二、複戶籍之禁止一處所同一主管人之下經營共同事業之工廠、商店、寺廟、機關、學校或其他公私立場所為共同事業戶; ( 3 )單獨居住一處所而獨立生活者為單獨生活戶(細則 5 條 1 項)同一處所有性質不同之戶並存者,應依其性質分別立戶;共同事業戶有名稱者, ...
45. lappuse
戶之編製,以戶為單位,戶區分為共同生活戶、共同事業戶及單獨生活戶,而以共同生活戶為普遍的形態,登載者之範圍等,已如前述。(二)記載事項戶籍登記簿每張用紙均於其正中央標明何省(市)縣(市)之戶籍登記簿,例如「台灣省彰化縣戶籍登記簿」、「台北市戶籍登記 ...
戶之編製,以戶為單位,戶區分為共同生活戶、共同事業戶及單獨生活戶,而以共同生活戶為普遍的形態,登載者之範圍等,已如前述。(二)記載事項戶籍登記簿每張用紙均於其正中央標明何省(市)縣(市)之戶籍登記簿,例如「台灣省彰化縣戶籍登記簿」、「台北市戶籍登記 ...
Lietotāju komentāri - Rakstīt atsauksmi
Ierastajās vietās neesam atraduši nevienu atsauksmi.
Citi izdevumi - Skatīt visu
Bieži izmantoti vārdi un frāzes
不同 不當 內容 公司 戶籍 文化 方式 日本 以下 包括 市場 必須 民法 民俗智慧創作 民國 民族 申請 目的 立法 交易 刑事 有關 行政 行為 判決 利益 我國 技術 投資 使用 其他 具有 制度 取得 委託 所有 法律 法院 股東 保護 契約 政府 是否 相關 研究 要件 修正 海岸巡防 草案 財產 財產權 商標 問題 國家 國際 執行 專利 情形 採購 條文 組織 處分 規定 規範 責任 登記 發生 發行 發展 程序 結算 著作 著作權 訴訟 傳統 損害 經濟 義務 董事 補助 解釋 資料 資產 實體 對於 管理 認為 範圍 請求 賠償 適用 機構 機關 檢察官 離婚 證券 證據 證據開示 關係 權利 Bank beneficiary fraud injunction TR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