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21-22. sējumi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研究所, 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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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6.
324. lappuse
... 消費者注意,並得藉以與他人商品相區別者,非屬商標之使用”。又若實際使用於指定商品之商標,係該註冊 6.行政法院二十四年判字第二五號判例。 7.「商標使用之注意事項」第一點。 之中文文字之譯名,則彼此字義 ~ 324 ~ 10 期輔仁法學二 + --
... 消費者注意,並得藉以與他人商品相區別者,非屬商標之使用”。又若實際使用於指定商品之商標,係該註冊 6.行政法院二十四年判字第二五號判例。 7.「商標使用之注意事項」第一點。 之中文文字之譯名,則彼此字義 ~ 324 ~ 10 期輔仁法學二 + --
325. lappuse
... 消費者之利益而設,故商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必須整體使用,俾消費者易於辨認,不致有誤認之情事發生,原告既非以系爭商標用於外銷商品,而僅使用商標外文部分,自非使用系爭商標,則原告持所檢送之上述衣服商品實物及銷貨統一發票摘要欄之記載,主張其有使用系爭 ...
... 消費者之利益而設,故商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必須整體使用,俾消費者易於辨認,不致有誤認之情事發生,原告既非以系爭商標用於外銷商品,而僅使用商標外文部分,自非使用系爭商標,則原告持所檢送之上述衣服商品實物及銷貨統一發票摘要欄之記載,主張其有使用系爭 ...
330. lappuse
... 消費者識別商品,因此只要附有商標之商品在市場上第一次交易流通時,可以讓消費者辨認該商品確係出自商標專用權人時,商標之功能即已受到保護,則商標權即已耗盡,至於之後該商品如何 流通,並不是商標專用權人所可控制 ~ 330 ~ 16 -期輔仁法學二 + - -
... 消費者識別商品,因此只要附有商標之商品在市場上第一次交易流通時,可以讓消費者辨認該商品確係出自商標專用權人時,商標之功能即已受到保護,則商標權即已耗盡,至於之後該商品如何 流通,並不是商標專用權人所可控制 ~ 330 ~ 16 -期輔仁法學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