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法學, 21-22. sējumi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曁研究所, 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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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rezultāts no 9.
43. lappuse
... 子女之姓民法婚生子女之姓,原規定:「子女從父姓。贅夫之子女從母姓。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民 1059 條) ;就養子女之姓,原規定:「養子女從收養者之姓。」(民 1078 條) ,然依民國 74 年之修正,就嫁娶婚之婚生子女之姓,改為「子女從父姓。但母無兄弟 ...
... 子女之姓民法婚生子女之姓,原規定:「子女從父姓。贅夫之子女從母姓。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民 1059 條) ;就養子女之姓,原規定:「養子女從收養者之姓。」(民 1078 條) ,然依民國 74 年之修正,就嫁娶婚之婚生子女之姓,改為「子女從父姓。但母無兄弟 ...
44. lappuse
... 子女,亦可記載三代以上之親屬,復可記載不同姓之人。甚且,夫妻亦不妨各別編製戶籍。此與日本戶籍法上之戶籍編製原則,即,各夫妻(子女)單位原則、三代戶籍禁止原則、同一戶籍同一姓氏原則、一夫妻一戶籍原則,迥不相同。參、戶籍相互之關係我國戶籍之登記,與 ...
... 子女,亦可記載三代以上之親屬,復可記載不同姓之人。甚且,夫妻亦不妨各別編製戶籍。此與日本戶籍法上之戶籍編製原則,即,各夫妻(子女)單位原則、三代戶籍禁止原則、同一戶籍同一姓氏原則、一夫妻一戶籍原則,迥不相同。參、戶籍相互之關係我國戶籍之登記,與 ...
124. lappuse
... 子女親權人之事件,為非訟事件,至於離婚訴訟,為人事訴訟,若如本件判決中,原告提起離婚訴訟時,合併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訴訟,並附帶請求酌定子女之親權人時,將出現人事訴訟程序、通常民事訴訟程序及非訟程序之三種不同訴訟或非訟程序三國 ...
... 子女親權人之事件,為非訟事件,至於離婚訴訟,為人事訴訟,若如本件判決中,原告提起離婚訴訟時,合併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訴訟,並附帶請求酌定子女之親權人時,將出現人事訴訟程序、通常民事訴訟程序及非訟程序之三種不同訴訟或非訟程序三國 ...